【由来】
今河北省名,源自唐代设立的河北道,因大部分位于黄河之北而得名。宋设河北路,后分为河北东、西路;金分河北东路设大名府路;元设燕南赵北道;明洪武二年(1369年)3月设北平省,明洪武九年(1369)6月废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所辖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北直隶;清改称直隶省。中华民国成立后,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因直隶省名不符实,便以地在黄河以北,于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为河北省。
【沿革】
今河北地区古称冀州,舜分置十二州,河北为幽州。《禹贡》亦为冀州。《周礼·职方》曰幽州。
公元前15世纪,商王祖乙迁都于邢(今邢台市),经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至南庚迁奄,约130多年。
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封召公之子于燕国,封周公之子于邢国,河北成为燕、邢之地。
春秋时期今河北省北部属于燕国,南部属于中山国、赵国和魏国、西北部属代国。
秦时,河北地区属于巨鹿郡、邯郸郡、恒山郡、齐郡、济北郡、上谷郡、代郡、渔阳郡、右北平郡的地域。
西汉时,今河北属幽州、冀州、并州小部分,幽州治所在蓟(今北京市),冀州治广川国(今河北冀州市旧城),并州则治晋阳(今山西太原)。东汉时属幽州、冀州。三国时属幽州、冀州。
西晋时,属幽州、冀州、司州部分,幽州治涿(今北京市),冀治房子(今石家庄市高邑县)。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被后赵、前燕、前秦、后秦、西燕、北燕、南燕占领。南北朝时期先后属北魏、东魏、北齐、北周。
隋代时属冀州。今河北省地区时有武阳郡(大名)、清河郡(清河)、武安郡(永年)、恒山郡(正定)、河间郡(河间)、上谷郡(易县)、北平郡(卢龙)、信都郡(冀县)、襄国郡(邢台)、赵郡(赵县)、博陵郡(定州)等。
唐代时属河北道、河东道小部分,河北道幽州范阳郡(北京)、沧州景城郡(沧县)、冀州信都郡(冀州)、瀛州河间郡(河间)、定州博陵郡(定州)、邢州钜鹿郡(邢台)、莫州文安郡(任丘)、易州上谷郡(易县)、深州饶阳郡(深州)、妫州妫川郡(怀来)、魏州魏郡(大名)、恒州常山郡(正定)、贝州清河郡(清河)、洺州广平郡(永年)、平州北平郡(卢龙)、赵州赵郡(赵县)等,河东道蔚州安边郡(蔚县)。
五代后晋时,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周世宗克三关(益津、瓦桥、淤口3关),收复易州、瀛州、莫州,与契丹以白沟河为界。
北宋时,今南部属河北东路和河北西路。北部属于辽国南京道、西京道东部、中京道西部,河北东路辖大名府、开德府、河间府三府;州十一:沧、冀、博、棣、莫、雄、霸、德、滨、恩,清;河北西路辖真定府(正定),中山府(定州),信德府(邢台),庆源府(赵县)4府。州九:相,浚,怀,卫,洺,深,磁,祁,保。
金代时属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完颜亮定都于燕(今北京市)改置中都等路。
蒙古初置燕京路。至元四年(1264年),定都于北京,改大都路,置中书省。元代河北为中央直属的中书省。河北地区辖有保定路(清苑)、真定路(正定)、顺德路(邢台)、广平路(永年)、大名路(大名)、河间路(河间)、永平路(卢龙)、大都路(北京)、上都路南部、兴和路南部、大宁路部分等。
明属北直隶、山西小部分、鞑靼小部分,仍属中央直辖,天津开始设县。北直隶辖顺天府(大兴、宛平)、永平府(卢龙)、大名府(大名)、顺德府(邢台)、广平府(永年)、保定府(清苑)、真定府(正定)、河间府(河间)、宣化府(宣化)等。
清代属直隶省,辖顺天府(大兴、宛平)、顺德府(邢台)、广平府(永年)、保定府(清苑)、正定府(正定)、天津府(天津)、河间府(河间)、承德府(承德)、大名府(大名)、永平府(卢龙)、宣化府(宣化)等。直隶省省会在保定。雍正八年(1730年)起,直隶总督驻保定府(今保定市)。
中华民国成立后,当时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今河北境域主要属直隶省,后因直隶省名不符实,以地在黄河以北,按唐代河北道名称,于民国十七年(1928年)10月改为河北省。民国十九年(1930年)11月~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6月,河北省省会天津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为河北省。1952年11月,撤销察哈尔省,将其原察南、察北两个专区划归河北省;1955年7月,撤销热河省,将其原大部分辖区划归河北省。1958年3月,将河北省的顺义、延庆、平谷、通县、房山、密云、怀柔、大兴等县划归北京市。1958年2月天津划归河北省。1967年1月恢复直辖市。1968年2月,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在石家庄成立,河北省的省会从保定市迁往石家庄。1973年7月,将河北省的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等5县划入天津市,自此形成河北省现辖区规模。
【附加】
河北省会的变迁
1.清顺治十六年至雍正七年(1659年—1729年),直隶省巡抚驻大名府(今大名县),雍正七年(1729年)保定直隶总督署竣工后,“省会”迁往保定。
2.清雍正七年至民国二年(1729年—1913年),直隶总督、巡抚均设于保定。同治九年(1870)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夏季在天津办公,到民国二年(1913年),直隶首府正式迁至天津。
3.民国十七年(1928年)10月,国民政府改河北省为直隶省,并将省会定在北平。
4.民国十九年(1930年)10月,冯、阎联军在中原大战初期占领了北平,河北省政府从北平迁至天津办公。
5.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6月,日寇借天津亲日分子被杀的所谓“河北事件”,挤走蒋介石在天津的国民政府,河北省政府从天津迁至保定办公。
6.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河北省政府四处流浪,机构先后在大名、洛阳、郿县、北平、保定、西安等地办公。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河北省省会设在北平。
7.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河北省政府机构从北平迁回到保定,保定重新成为省会。
8.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内战期间,河北省会从保定又迁回到北平。
9.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定河北省会为保定,河北省人民政府随即于8月成立。
10.1958年2月,河北、天津行政合并,省会由保定迁往天津。
11.1966年5月,冀、津利益矛盾重重,保定又一次成为河北省会。
12.1968年2月,河北省革委会在石家庄成立,石家庄成为河北省新省会,并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