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金天会七年(1129年)置寿州,天德三年(1151年)更名献州。据《嘉靖河间府志》载:“以其河间献王①封国,献陵②在焉,故特名其州曰献。”明洪武八年(1375年)降州为县,始称献县,即以州名为县名。
【沿革】
今献县地区,周代属冀州,春秋战国时期,属燕国,今县境内有乐城邑。秦统一六国后,置36郡,乐成邑属巨鹿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置乐成县,析巨鹿郡置河间郡,乐成县属河间郡,郡治在乐成(今献县河城街南)。汉文帝二年(前178年),置河间国,辖乐成、武遂、候井、弓高4县。文帝十五年(前165年)河间王刘辟疆薨,无嗣,国除,复设河间郡。景帝二年(前155年),封皇子刘德为河间王,复置河间国,国都仍为乐成县。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丁马余因告发淮南王谋反有功,封乐成侯,领乐成县(今献县)为侯国,与河间国并存。征和二年(前91年,丁马余卷入巫蛊之祸被诛,乐成侯国被废,乐成县复归河间国管辖。汉昭帝元平元年(前73年),丁礼之弟丁义(或作丁延年)因方术得宠,复封乐成侯,领地仍为乐成县,与河间国并存至西汉末。
三国魏黄初元年(220),曹丕降河间王刘陔为崇德侯,河间除为郡,东汉河间国消亡。黄初三年(222年),立曹操子曹干为河间王,治乐成县。黄初四年(223年),乐成县改称乐城县。三国时至西晋,乐城属河间国。
北魏和平四年(463),废河间国置河间郡,乐城县属河间郡。太和十一年(487年),乐城县治所迁至乐寿崖(今县治所西南),河间郡治迁至武垣(历史上称西武垣、今肃宁境汉武桓城),自是河间郡迁出今献县,但旧郡治乐城仍名河间城。北齐,沿袭北魏旧制,乐城县属瀛州河间郡。北齐天保七年(556年)曾大规模并省州县,乐城县境增益。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除郡级建制,改为州、县二级制,乐城县属瀛洲。开皇十八年(598年),改乐城县为广城县。隋仁寿元年(601年),因“广”字为国君杨广名讳,广城又改称乐寿,缘以乐寿崖、乐寿亭得名,仍属瀛州。隋大业三年(607年),改瀛州为河间郡,统13县,乐寿县属之。
唐初,沿袭隋制,代宗大历十一年(776年)乐寿县改属深州,宪宗元和元年(806年)复归瀛州,元和十年(815年)又改属深州。
五代时期,乐寿县均属深州。后梁,深州属成德军节度使;后唐,深州属成德军节度使,后改隶顺国军节度使;后晋、后汉、后周,深州均属成德军节度使。
宋至道三年(997年),乐寿(今献县西南部及泊头市西北部)属瀛州。咸平二年(999年),辽攻宋,破瀛州,南下攻破乐寿县。景德元年(1004年)宋辽《澶渊之盟》签订之后,乐寿县归还北宋。熙宁元年(1073年),降最城县为镇,其境并入乐寿。大观二年(1108年),瀛州改设为河北东路河间府,乐寿属之。
金天会四年(1126年),金军南侵,宋割河间三镇,乐寿县入于金。金天会七年(1129年),乐寿升为寿州。天德三年(1151年),改寿州为献州,最初只辖乐寿县,大定七年(1167年)从乐寿县分置交河县,属献州。
元至元二年(1265),置河间路总管府,献州降为乐寿县属之,寻复为献州。明初仍为献州,明洪武九年(1376年),降献州为献县,属京师河间府。清,献县属直隶省河间府。
民国元年(1912年),献县仍属河间府。民国二年(1913年)3月,以原天津、河间、永平、承德、朝阳5府及遵化、赤峰2直隶州区域置渤海道(驻天津县),献县、沧县等28县属直隶省渤海道。民国三年(1914年)5月改道名为津海道,所辖同前。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28日,国民党中央政府迁都南京,将京兆地方和直隶省合并改为河北省,废道制,献县直属河北省。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初,日本侵略军强占热河察北,华北危急,河北省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区,共设立10个督察区。河间、高阳、任邱、大城、肃宁、饶阳、献县7县属属河北省第六督察区(驻河间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29日,日军攻陷献县。翌年,日军在献县设立伪县政府。在之后的抗日战争中,献县为半沦陷区,沦陷部分属河北省公署津海道,根据地属冀中行政公署第一专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根据地改九专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区属直隶渤海特区,根据地属冀中八专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6月25日,抗日军民三次攻打县城,最终解放献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建立,并设立10个专区,献县属河北省沧县专区。1958年4月28日,撤销沧县专区,所辖的沧县、献县等17县划归天津专区(专员公署驻沧县)。12月22日,天津专区撤销,所辖县并入天津市,献县改属天津市。1961年5月23日,原沧县专区从天津市析出,改建沧州专区,献县属沧州专区。1967年12月31日,沧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沧州专员公署,1968年2月28日,献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属沧州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7月20日,撤销沧州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1月1日,献县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献县人民政府,属沧州地区。1993年6月19日,县级沧州市与沧州地区合并为新的地级沧州市,献县属沧州市。
注①:汉景帝前元元年(前155年)封第三子刘德为河间王,汉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刘德去世,谥号“献”。
注②:此献陵指刘德之墓,并非唐高祖李渊与太穆皇后窦氏的合葬陵的那个献陵,唐代献陵在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