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如意元年(692年)析安次县置武隆县,景云元年(710年)更名惠昌县,天宝元年(742年)改名永清县。据《大清一统志》载:“取边境水清之意。”又据《永清县志》:“因永定河(原称桑乾河)水流湍急,浑浊多沙,时常为患。幽州节度使张守珪上请改会昌为永清,“取沙漠(即河中泥沙)永清之意”。1958年12月20日,撤销永清县,并入霸县。1961年7月9日,恢复永清县建制。
【沿革】
今永清县域,夏、商、周,属幽州。春秋、战国时期,属燕国都城蓟的京畿辖地。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设置广阳郡(治蓟县),今永清县地属广阳郡。
汉高帝三年(前204年)置安次县、文安县(治今大柳河镇东)、方成县(今固安县)。汉高帝五年(前202年),以安次县置益昌侯国,属涿郡。元凤元年(前80年),方成县改属广阳郡,本始元年(前73年),改广阳郡为广阳国。永光三年(前41年),封广阳王子婴为益昌侯,属幽州刺史部涿郡。
东汉建武二年(26年),方成县改为方城县,属幽州广阳国,建武十三年(37年),广阳国废,方城县属幽州涿郡。同年,废益昌侯国置安次县。永元八年(96年),安次县由渤海郡改隶幽州刺史部广阳郡。
三国,魏黄初七年(226年)改涿郡为范阳郡,方城县属幽州范阳郡。安次县属幽州燕国。西晋泰始元年(265年),方城县属幽州范阳国。安次县属幽州燕国。
东晋十六国,方城和安次2县先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辖地。南北朝,北魏时方城县为幽州范阳郡地;北齐天保七年(556年),方城县入涿县;安次县为燕郡地。
隋开皇三年(583年),安次县属幽州;平舒县属瀛州。隋开皇六年(586年),析涿郡的原方城县、苌乡县地,设置固安县,治所仍在原方城故,隶属幽州涿郡城。因原方城名因与淯[yù]阳郡的方城县同名,故借用北魏时固安(今易县)之名。大业三年(607年),安次县、固安县属涿郡。大业七年(611年),析固安、安次2县地置通泽县(今永清县),旋即撤销。
唐,武德元年(618年),安次县、固安县属幽州。武德四年(621年),固安县属北义州。如意元年(692年),析安次、固安二县地,置武隆县(辖今永清县、霸州市)。景云元年(710年),改名惠昌县。天宝元年(742年),罢州为郡。取“边境永清”之意,将惠昌县更名永清县(辖今永清县、霸州市),隶范阳郡。至德二年(757年),罢郡复为州,永清县隶幽州。
五代十国时期,永清县隶幽州。后晋天福元年(936年),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赂契丹,境域入契丹,永清县随幽州属辽。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周世宗收复益津关(今霸州市)、瓦桥关(今雄县)、淤口寨(今霸州信安镇),于原永清县益津关另置永清县(今霸州市,县治在今霸州镇)。置霸州,领大城县、文安县、永清县。自是,两永清县南北并立,南属宋,北属辽,以拒马河为界,辽、宋分治。
契丹开泰元年(1012年),改幽州都府为析津府,辽国的永清县属南京道析津府。北宋的永清县属霸州。太平兴国六年(981年),析永清、文安、大城3县地于淤口寨改置破虏军(军制与州同),景德元年(1004年),改破虏军为信安军。景祐二年(1035年),废永清县入文安县,徙文安县治于永清城(今霸州镇)。皇祐元年(1049年),迁回原治(今文安县文安镇)。政和三年(1113年),赐霸州名永清郡,领文安、大城二县。
金,永清县属燕京路析津府。天会七年(1129年),改属河北东路析津府。贞元元年(1153年),改属中都路大兴府。
蒙古太祖成吉思汗十年(1215年),永清县燕京路总管大兴府。至元元年(1264年),属大都大兴府。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隶中书省大都路总管府。
明洪武元年(1368年),永清县属北平府。洪武二年(1369年),改隶北平行省北平府。洪武九年(1376年),属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北平府。永乐元年(1403年),永清县属北平行省顺天府。永乐十九年(1421年),改属京师(北直隶)顺天府,府治宛平县。
清,永清县属京师顺天府(治宛平县)。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设四路同知,霸州(辖文安县、大城县)、固安县、永清县、东安县属南路厅。
民国元年(1912年),永清县属直隶顺天府。民国三年(1914年)10月,撤消顺天府,改称京兆地方,永清县属之。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28日,国民党中央政府迁都南京,将京兆地方和直隶省合并改为河北省,废道制,永清县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3月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5月间,全省先后设立了17个行政督察区,永清县属第五区(驻安次县),第五区辖安次、固安、永清、雄县、霸县、新镇、文安7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23日,日军侵占永清县城。民国三十七年(1938年)6月初,永清县抗日游击政府成立,翌年1月,改建为永清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冀中军区第五地委。民国三十年(1941年)9月,中共第三联合县成立,永清县划归第三联合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0月,第三联合县撤销。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3月,永(清)霸(州)县成立。8月11日,日军撤离永清县城,留下伪军守城。8月13日,恢复永清县建制,属冀中第十专区。8月27日,分区四十四团攻占伪县署,永清县城解放。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4日,国民党九十四军121师占领永清县,永清县人民政府转移到城南。6月13日,冀中军区独立旅十九、二十、二十一团攻克永清县城。8月7日,国民党军队和地主武装再次攻入永清县城。1948年10月,解放军攻克永清县城,永清县彻底解放,隶属冀中第十专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建立,并设立10个专区,永清县属河北省天津专区(驻静海县杨柳青镇)。1958年12月20日,撤销永清县,并入霸县。1961年7月9日,恢复永清县建制,仍属天津专区。1967年11月28日,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天津专区政府机构。1968年1月22日,永清县革命委员会建立,隶属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3月25日,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机关由天津市迁至安次县廊坊镇,1974年1月1日,天津地区正式更名为廊坊地区,永清县革命委员会隶属廊坊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10日,撤销廊坊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廊坊地区行政公署。1981年12月31日,撤销永清县革命委员会,建立永清县人民政府,隶属廊坊地区。1988年9月13日,撤销廊坊地区和县级廊坊市,设立地级廊坊市,永清县隶属廊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