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据《明史》载,燕王夺取皇位并迁都北京后,即多次强令山西及南部各地迁民河北诸郡。明永乐二年(1404年),回民孟氏应诏迁此(盂村)定居,以姓氏命名孟村,属河间府沧州盐山县地。民国二年(1913年),撤沧州设沧县,今孟村县境分属沧县、盐山县地。1955年12月2日,析沧县和盐山县地,设立孟村回族自治县。
【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今孟村县境属齐国地。秦朝,属齐郡。项羽分齐郡置济北郡,今县境属之。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始,属幽州勃海郡高成县。元始元年(公元元年)在今孟村设宛乡城,为宛乡侯刘隆领地。东汉永和五年(140年)改属冀州渤海郡。
西晋时,改高成县为高城县,今孟村县境属之。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今县境分属瀛州浮阳郡浮阳县、高城县和沧州地。东魏、北齐时县境隶属未变。
隋开皇元年(581年)废浮阳郡,今孟村县境改隶渤海郡。开皇十六年(596年)析高城县地一部设浮水县(在今新县镇),今县境分属高城县、浮水县。开皇十八年(598年)改高城县为盐山县。大业元年(605年)撤浮水县,大业三年(607年)今全部县境隶渤海郡盐山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浮水县,今县境属浮水县和清池县。贞观十二年(638年),饶安县移治浮水故城,并改名新饶安(今新县镇),今县境属饶安县、清池县和盐山县地,属沧州。五代十国时期隶属未变。
北宋熙宁四年(1071年),省饶安入清池,今县境隶属清池县、盐山县地,仍属沧州。元代,县境隶属于中书省河间路沧州清池县和盐山县地。
明洪武元年(1368年),清池并入沧州,隶属于河间府,今县境属河间府沧州盐山县地。永乐二年(1404年),孟氏应诏迁此定居,以姓氏命名孟村。
清雍正七年(1729年),沧州升为直隶州。雍正九年(1731年),沧州改属天津府,今县境仍属沧州盐山县地。
民国二年(1913年),撤沧州设沧县,今孟村县境分属沧县、盐山县地。民国二年(1913年)3月,废天津府为天津县,沧州改为沧县,并以原天津、河间、永平、承德、朝阳5府及遵化、赤峰2直隶州区域置渤海道(驻天津县),盐山、沧县等28县属直隶省渤海道。民国三年(1914年)5月改道名为津海道,所辖同前。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28日,国民党中央政府迁都南京,将京兆地方和直隶省合并改为河北省,废道制,盐山、沧县直属河北省。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初,日本侵略军强占热河察北,华北危急,河北省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区,共设立10个督察区。沧县、盐山、庆云、南皮、青县5县和新海设治局①属属河北省第七督察区(驻沧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 月5日,日军攻占盐山县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 1月28日,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三十一支队300余人攻取县城,迫使100多日军和500多伪军逃往沧县。3月,日军调集兵力,又重新侵占盐山县。同年8月,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第六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辖沧县、盐山等七县,今孟村县境分属盐山县、沧县。隶属于冀南区行政主任公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1月,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第六督察专员公署改隶属于山东省冀鲁边区,今孟村县境仍分属盐山县、沧县。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冀鲁边区析新海、盐山、沧县3县边缘区成立青城县,今县境分属青城县、沧县和盐山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月,青城县与新海县合并为新青县,今孟村县境北部属青城县第二区(杨寨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5日,盐山县城解放,恢复原建置区域,并与靖远县合并,称靖远县,属山东省渤海一专署,今县境分属靖远县、沧县辖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靖远县改称盐山县,属山东省沧南专区。沧县属河北沧县专区。今孟村县境分属沧县、盐山县。
1952年10月24日,盐山县划归河北省沧县专区,今孟村县境仍属盐山、沧县地。1955年12月2日,析沧县和盐山县地,设立孟村回族自治县②,属沧县专区。
1958年4月28日,撤销沧县专区,所辖的沧县、孟村等17县划归天津专区(专员公署驻沧县)。11月,孟村回族自治县与盐山县、庆云县合并,称盐山县;12月22日,天津专区撤销,所辖县并入天津市,盐山县改属天津市。1959年3月,原孟村回族自治县正式改为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区。
1961年5月23日,原沧县专区从天津市析出,改建沧州专区,孟村回族自治区随盐山县改属沧州专区。1962年5月15日,孟村回族自治县与盐山县分设,恢复孟村回族自治县建制仍属沧州。
1967年12月31日,沧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沧州专员公署。1968年1月,孟村回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属沧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5月沧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为沧州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12月,孟村回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撤销,仍隶属沧州地区。1993年6月19日,县级沧州市与沧州地区合并为新的地级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属之。
注①: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析沧县东北部和盐山县北部置新海设治局,驻韩村,属河北省第七督察区(驻沧县)。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冬,日军成立伪新海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冀鲁边区析新海、盐山、沧县3县边缘区成立青城县。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1月,新海县与青城合并为新青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为纪念抗日战争牺牲于县内山东军区渤海分区副司令员黄骅,经山东军区批准将新青县(原新海县)正式命名为黄骅县。1989年7月27日,撤销黄骅县,设立黄骅市(县级)。
注②:以河北省盐山县挂甲林、辛店、牛连庄、赵河、塔上、徐市、店子、许孝子、留舍、杨庄、姚庄、张沙、尹庄、孟村、童林15个乡,及石桥乡、双堂镇、小庄乡、新县乡的14个村,原沧县的大卜老桥、小卜老桥、路庄子、田庄子、代庄子5个村为孟村回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