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2003年12月25日,新乡市郊区更名为新乡市牧野区。因殷商时为畿内牧野地,“牧野”也是新乡的别称。
牧野原非专有名词,这里是相对于殷都朝歌(今河南鹤壁市淇县)而言的。从朝歌城由内向外,分别称作城、郭、郊、牧、野。《尔雅》:“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
【沿革】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在新乡县境设置新乡市(治新乡县城,暂在新乡县小冀镇办公),此时,今牧野区仍隶属新乡县。民国三十七八年(1949年)12月1日,新乡县所辖14个村划归新乡市,成立第四区。
1952年12月1日,第四区改为第三区。1955年12月2日,第三区改名为效区。1959年10月22日,郊区改名为牧野人民公社。1966年10月11日,复名为新乡市郊区。
2003年12月25日,新乡市郊区更名为新乡市牧野区。因殷商时为畿内牧野地,“牧野”也是新乡的别称。
[参看“新乡县”词条]
【附加】
历史学家孙作云先生认为:广义的'牧野包括河南地界中的黄河以北,北及辉县一带的地方;而狭义的“牧野”则是单指今天的河南新乡到汲县一带。不过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认为“坶,朝歌南七十里地,《周书》:武王与纣战于坶野。”这里的“坶”即“牧”,古代时两字是通用的。许慎认为牧野位于距离却朝歌25公里之外(汉代的70里,约合25公里),正是卫辉市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