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秦时置阳武县、卷县,西汉置原武县。宋熙宁五年(1072年)原武县废为镇,并入阳武县。宋元祐元年(1086年)复置原武县。1950年3月,原武、阳武二县合并为原阳县,以二县首字得名。
【沿革】
现在的原阳县,包括历史上的原武县、阳武县、卷县以及延津、封丘、荥泽县的部分村庄。
民国二年(1913年)2月,废府设道,原阳、阳武2县属豫北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豫北道改为河北道,原阳、阳武2县属之。民国十六年(1927年),北洋政府统治结束,河北道废,原阳、阳武2县属河南省民国政府豫北第一行政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河南省撤销行政区。原武、阳武皆属河南民政厅。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8月,河南省划为14个行政督察区,原武、阳武两县分别属于第十三和第十四行政督察区。10月,河南省改划11个行政区,原武、阳武同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月16日、3月15日,日寇安达、平昭部约500人两次进犯阳武。4月8日又进犯原武,但未驻扎城内。原驻守在原、阳境内的国民党军新八师和骑兵第四师退至黄河南岸。原武、阳武沦陷。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5月,阳武、原武2县成立日伪县公署,属伪豫北道,直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军投降。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3月23日,中共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在阳武和原武两县边区设置了原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原阳之名首次出现。10月,因遭到国民党三十一军团进攻,原阳县撤销。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中共原阳县民主政府重新建立,隶属于晋冀鲁豫边区第四专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晋冀鲁豫边区撤销,原阳县随冀鲁豫行署改归华北人民政府领导。同年10月22日,阳武、原武两县最终解放。同时,原武、阳武两县合并为原阳县,隶属于冀鲁豫行政区第四行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20日,平原省建立,原阳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0年3月13日,原武、阳武二县正式合并,取二县名首字,定名为原阳县。同时与新乡、封丘等邻县调整边界。1952年11月30日平原省撤销,原阳县归河南省新乡专区。1967年12月8日,新乡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原阳县隶属新乡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9月19日,新乡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新乡地区行政公署,原阳县属新乡地区行政公署。1986年1月18日,新乡地区撤销,原阳县划归新乡市管辖。
【附加】
阳武县
禹贡时期属兖州。商时属王畿,春秋属郑,后属晋国。战国时期,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韩、赵、魏三国分晋后,先属韩国,后属魏国。秦置阳武县,治所阳武城(今城关镇东南14公里),属三川郡。汉属河南郡,新莽时,改称阳桓,东汉又改阳武,属河南尹。
三国,阳武县属魏国司州河南郡。晋属荥阳郡。北魏属荥阳郡(东弘农部)。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年),中牟县并入阳武县。景明元年(500年),恢复中牟县。
东魏天平元年(534年)析荥阳郡置广武郡(属北豫州),阳武、原武隶属之。北齐天宝七年(556年),废原武入阳武县。阳武县治移汴水南一里,仍属北豫州广武郡。北周建德六年(577年),阳武县属荥州广武郡。
隋开皇二年(582年),废郡存州、县,阳武县属郑州(荥州改)。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年)阳武属管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州为郡,阳武县属荥阳郡。武德四年(621年)移治所于汉原武故城(今城关镇),属管州。贞观元年(627年),废管州,阳武县属郑州。
五代,后梁属开封府。后唐属汴州,宣武军。后晋、后汉、后周均属开封府。北宋建隆元年(960年),改道为路,路辖府、州,阳武属京东路开封府。皇祐五年(1053年),阳武县改属京畿路开封府。宋熙宁五年(1072年)原武县废为镇,并入阳武县。元祐元年(1086年)恢复原武县。
金贞元元年(1153年),全国分为19路,阳武县属南京路开封府。贞祐三年(1215年)延津升为延州(州所在地为今原阳延州),辖原武、阳武、延津三县。
元,阳武县先属延州,至元九年(1272年)废延州,阳武县直属南京路。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南京路改称汴梁路,阳武属之。明属河南布政司开封府。清初,仍属开封府,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改属怀庆府。
卷县
禹贡时期属兖州。商时属王畿,春秋属郑,战国属魏。秦置卷县,治所卷城(今原武镇圈城村)城湮,属三川郡。东汉属河南尹。三国属魏国河南郡。西晋秦始二年(266年),新置荥阳郡,阳武、卷县归属之。北魏景明元年(500年),卷县废,太和十一年(487年)又复置卷县,属荥阳郡。东魏仍属荥阳郡。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废入荥阳县。
原武县
西汉高祖五年(202年)析阳武县地,另置原武县。新莽时期,改为原桓县。东汉复名,属河南郡。三国时,属魏司州河南郡。晋属河南郡。秦始二年(266年),废原武县。
北魏孝昌二年(526年)复置原武县,属广武郡。东魏天平元年(534年)析荥阳郡置广武郡(属北豫州),阳武、原武隶属之。北齐天宝七年(556年),废原武入阳武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于古卷县的阳池(今原武镇羊池村)置原陵县,属管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州为郡,原陵县属荥阳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原陵县改为原武县,仍属荥阳郡。武德四年(621年)改属河南道管州。贞观元年(627年),废管州,原武属郑州。五代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均属郑州。
北宋建隆元年(960年),改道为路,路辖府、州,原武为京西路郑州。皇祐五年(1053年),原武县属京畿路辅郡郑州。熙宁五年(1072年)废郑州,原武县废为镇,并入阳武县。元丰八年(1085年)复置郑州。元祐元年(1086年)复置原武县,属京西北路郑州。
金贞元元年(1153年),全国分为19路,原武县属南京路郑州。贞祐三年(1215年)延津升为延州(州所在地为今原阳延州),辖原武、阳武、延津三县。
元初废延州,原武县仍属南京路郑州,又属开封府,后属延州,至元九年(1272年)废延州,原武县直属南京路。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南京路改称汴梁路,原武属之。
明,原武县属河南布政司开封府。洪武元年(1368年),曾在原武县城东南置安城县(今胡村铺村旧址),正统年间(1436年—1449年)安城县废为安城驿。清初,原武县仍属开封府,雍正二年(1724年)改属怀庆府。
酸枣县
周朝春秋时期为郑国郑廪延邑,因简称郑延邑。秦王政五年(前242年)实行郡县制,以境内多棘,置酸枣县(阳阿乡的延州村),属兖州刺史部的陈留郡。西汉元狩元年(前122年),酸枣县属陈留郡。永光三年(前41年),酸枣县属济阳国。建昭五年(前34年)酸枣县复属陈留郡。晋代移治所至今延津西南,不属今原阳县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