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2000年6月8日,撤销县级周口市,以原县级周口市的行政区域设置川汇区。因地处沙河、颍河、贾鲁河三川交汇处,故被称为川汇区。
【沿革】
川汇区的前身是商水县周口镇,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23日,商水县城第二次解放。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17日,以周口镇建立周口市,属淮阳专区。
1952年6月10日,周口市改为镇归商水县管辖,商水县政府由商水城关迁到周口镇,属淮阳专区。1953年1月29日,淮阳专区撤销,商水县划属许昌专区。1954年5月5日,商水县与周口镇分署办公。1958年4月4日,周口镇第二次并入商水县。1965年6月15日,分许昌和商丘2专区,建立周口专员公署。11月25日,商水县与周口镇再次分署办公。
1980年9月26日,恢复周口市(县级),以商水县周口镇的行政区域为周口市的行政区域。2000年6月8日,撤销周口地区和县级周口市,设立地级周口市。以原县级周口市的行政区域设置川汇区。
[参看“商水县”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