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今项城在西周时年为项国和顿国地,西汉高祖在项地设置项县,在顿国置南顿县,均是以古国为名。南北朝时,刘宋时改项县为项城县,后复为项县。隋开皇元年(581年)复置项城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南顿县省入项城县。1993年12月16日,项城县改为项城市(县级)。
【沿革】
今项城禹贡属豫州之域,周初年为项国①与顿国②属地,均是西周时封疆划界分封的子爵。到东周春秋时,仍为项子国和顿子国地。鲁僖公十七年(前843年)夏,鲁国灭掉项子国,项地属鲁国。战国时期,楚顷襄王十五年(前284年),楚国攻袭鲁国南部,项地即改属于楚国。楚倾襄王二十一年(前278年),秦将白起攻破楚都郢,楚国被迫迁都于陈,以项为别都(即陪都)。
秦废除封建制,实行郡县制,改陈地为颍川郡,以陈为县。项地与南顿归属于颍川郡。西汉设置项县和南顿县,属汝南郡。东汉时,项县和南顿县仍属汝南郡。
三国时期,项县在曹魏统辖境域之内,项县和南顿县隶属陈国,后改为陈郡。西晋行郡国制,项县和南顿县先属陈国,后项县改属梁国,南顿改属汝南郡。
南北朝时,刘宋时曾改项县为项城县,属于豫州陈郡,南顿属南顿郡。北朝北魏、北齐、北周均称项县,北魏时项县隶属陈郡,北齐时项县改属信州。南朝齐、梁也都仍称项县,梁时项县属因殷州。北朝东魏天平二年(535年),在项县东北侨立的秣陵县(今秣陵镇)隶属北丹阳郡,项县仍隶属陈郡。南顿县仍属南顿郡。
隋开皇元年(581年),改秣陵县为项城县。大业元年(605年)废陈州置淮阳郡,领项城县、南顿县。
唐初,武德四年(621年)于项城县置沈州,并在沈丘县东部置颖东县,项城、南顿、颖东3县属之。武德六年(623年),撤销南顿县,并入项城县。贞观元年(627年),废颍东县并入项城县。贞观二年(628年),废沈州,项城、南顿2县复属陈州。证圣元年(695年),项城西部地区析置光武县,景云元年(710年)改名南顿县。天宝元年(742年),改陈州为淮阳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陈州,领属未变。
五代时,项城县和南顿县均属陈州,镇安军节度。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南顿县省入项城县和商水县,元祐元年(1086年)复置南顿县。宣和元年(1119年)升陈州置淮宁府,项城、南顿2县属之。金,复为陈州,所辖未变。蒙古至元二年(1265年),项城、南顿2县省入商水县,后复置2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南顿县省入项城县,隶属开封府陈州。宣德三年(1428年),因避黄水,项城县治迁到原南顿县的殄寇镇。清初沿袭明制,雍正二年(1724年)升陈州为直隶州,辖商水、西华、项城、沈邱4县。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陈州为府,商水、西华、项城、沈邱、太康、扶沟6县。
民国二年(1913年)2月,陈州府撤销,项城县属豫东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豫东道改名开封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制,项城县直属河南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1月,全省设立11个行政督察区,项城县属河南第七行政督察区(驻淮阳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9月5日,日军占领淮阳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月13日再次占领项城,次日撤离。抗日战争时淮阳沦陷,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国民政府河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迁至项城县城。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中共建立沈项临县委和县民主政府。9月,改为沈项淮县,10月,成立项城县民主政府,属中共豫皖苏边区第四专署,12月,归豫皖苏边区西北工委。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项城县第四次解放。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成立淮阳专员公署。7月,县民主政府改称县人民政府,地址设在老城。
1953年1月29日,淮阳专区撤销,项城划属商丘专区。12月,项城县城由老县城迁至水寨镇。1958年12月5日,商丘专区撤销,项城归属开封专区。1961年12月19日,恢复商丘专区,项城复属之。1965年6月15日,分许昌和商丘2专区,建立周口专员公署,项城改属周口专区。1968年4月25日,周口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周口专员公署。1979年7月,周口地区革委会撤销,设立周口地区行政公署,项城县属周口地区。1993年12月16日,项城县改为项城市(县级)。2000年6月8日,撤销周口地区和县级周口市,设立地级周口市,项城市仍属之。
【注释】
①项国,为周武王姬发之弟季毂封国,姬姓,因是子爵,又称项子国。位于今河南省沈丘县与项城市之间,都城在今河南省沈丘县槐店回族镇西郊,和陈国、顿国、沈国相毗邻,地跨颍水而立。齐桓公四十三年(前643年)齐国灭项国。
②顿国亦称顿子国,都城在今河南商水县顿国故城,后为陈国所迫南迁,号南顿(今河南项城南顿镇),与陈国、项国、沈国等相邻。自春秋中期开始,在陈、楚、鲁、宋、晋等大国争霸中原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或失或续,到楚昭王二十年(前496年)终为强楚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