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平房区,因1934年拉滨铁路(自吉林省蛟河市拉法镇的拉法站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滨江站)建成,于此设平房火车站而得名。
【沿革】
秦以前为古肃慎族活动区域。西汉后期至两晋,肃慎改挹娄属扶余境地。南北朝,挹娄改称勿吉,本地为勿吉人属地。勿吉灭扶余后,形成安车骨部。隋唐时期勿吉改称靺鞨,依旧归安车骨部,平房一带先后有安车骨勿吉人劳动和生息。唐初为黑水靺鞨,唐圣历元年,698年后,为渤海国鄣颉府属地。辽初,屑东京道滨江州之乌萨扎部,本区域为生女真完颜部属地。金代,距阿勒楚喀城仅18公里左右的平房系京畿之地。元代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代属奴尔干都司纳邻河卫及扈伦部属的乌拉部。
清初属宁古塔昂邦章京。清康熙元年(1662年),昂邦章京升驻宁古塔将军,平房地带归其属。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后,统辖于宁古塔副都统衙门。清雍正三年(1725年)后,复属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地。清嘉庆19年(1874年)始,清廷谕准吉林将军奏章,于拉林西北80里地,移驻旗丁始设双城协领,本区域随之属双城堡协领衙门,统辖于阿勒楚喀副都统。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至清宣统元年(1911年),属双城第二警察区、二区郎家烧锅区公所,统辖于双城府。
中华民国时期,归双城县二区二保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侵华日军占领平房地区。1934年拉滨铁路建成,设平房火车站。1936年日本侵略军选定平房站北4公里处建立731部队细菌实验工厂,1938年将平房地区划为“平房特别军事区”,隶属哈尔滨特别市。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香坊区管辖。建国前后,国家投资兴建国营东安、伟建、东轻等大型工厂,城区自然形成两大片,人们把平房地区称为南厂、北厂。1953年11月,哈尔滨市设立平房区(郊区),管辖区域包括发源、平顺、平安、平乐、平新、腰二道沟、平房等7个村。
1955年将双城县的平康、平治村划归平房区管辖。1956年3月,将平房区所辖9个村划归朝阳区,平房区改为城市区,仍辖3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将原滨江区的3个农村管理区划归平房区,旋即改为朝阳、平新、平房3个农村分社。同年11月,将阿城县杨树公社和新华公社部分村屯划入,组成利新分社。1967年将平房区改为新曙光区,并将所属农村公社全部划归滨江区。
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平房、东方红两个农村公社划归新曙光区;同年9月,将新曙光区更名为平房区。1980年1月,将城区原3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6个街道办事处。1984年1月,撤销农村公社,设置平房、平新两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