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哈尔滨地名的由来,据有关资料记载,有如下几种说法。《哈尔滨考》考证:“哈尔滨”是女真语“阿勒锦”一词的译转,是“荣誉”的意思;《满州地名考》记载:据说沙俄设置哈尔滨市街建设局时,曾经对地名的设置花费了很多的脑筋,巡视了松花江沿岸的一些小村落,并向当地人寻问了地名,当地人称此地为哈欧滨。同时沙俄也曾设想了许多名称,但都未采用。最后取名为哈鲁滨。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制作的地图上就出现了“哈鲁滨市街”的名称。“哈鲁滨”系满语“鱼网”的意思。据说很早以前这一带是满人的一个较大的捕鱼区,汉人称之为晒网场。后哈鲁滨音讹为哈尔滨;又有些资料记载:昔日此地是松花江岸的一片草原地带,蒙人以此地草甸平坦,遥望如哈喇,故称哈喇滨,后音讹哈尔滨。
还有一说较为可信,即来源于满语“哈勒费延”,意为“扁状的岛屿”,是指松花江中的一个沙洲。这个扁状的沙洲,从金代以来,一直以女真语记载为“合里宾忒”、“哈儿宾”、“哈儿芬”,而且此沙洲在1718年康熙皇帝主持编绘的《皇舆全图》中也有标注,汉语译音为“哈尔滨屯”,而满族先民之女真语“岛”即有“屯”之意。光绪二年(1876年)正式刊行的《历代舆地沿革险要图》,在随后重版再校对,便明确标明为哈尔滨。百多年间由于松花江河道南移,河床变异,江心中那个“扁状的岛屿”逐年向北岸靠近,已为闻名于世的“太阳岛”。
【沿革】
早在西周时期此地归属肃慎地;公元三世纪为挹娄属地;南北朝时为勿吉地;隋唐时期归靺鞨;宋代这里是满族祖先女真族完颜部的属地,当时将这里命名为阿勒锦村。十七世纪中叶以后,我国少数民族之一的满族建立了清王朝的统治,哈尔滨地区属阿拉楚喀(阿城)副都统管辖,有许多满汉农民在此耕作,清代中后期,自嘉庆以后,随着“京旗移垦”以及此后的开禁放垦政策的实行,到了十八世纪末,在哈尔滨地区已建立了更多的满族移民和汉族垦民的村落,有许多满、汉族人民在这里从事耕种和渔业,故此地曾有“鱼村”之称。
光绪二十二年(1897年)6月3日由于清政府的腐败,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密约》,使沙俄获得了东清铁路的修筑权。光绪二十三年(1896年)8月在东清铁路修筑的同时,于旧哈尔滨(土名香房,当时主要是俄国人居住的地方)设置了监督所。翌年5月沙俄最后确定以哈尔滨为东清铁路的修筑中心,于是开始了都市的建设。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开始在新市街(当时土名秦家岗)进行施工建筑,之后,将沙俄设置的各种行政机构迁移此处。同年,我国人民为了反抗沙俄的侵略,摧毁了沙俄的铁路以及建筑,使沙俄苦心经营的成就与建筑化为无有。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沙俄要求清政府进行赔偿,重新复兴原状、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松花江岸的部分地方也被沙俄侵占,变成沙俄铁道的附属地,属东支铁道长官所管辖。
民国七年(1918年)俄国十月革命以后,沙皇俄国的势力逐渐消退,于民国九年(1920年)又收回了铁路界内的司法权,同时由司法部将中东铁路用地划作了东省的特别区(包括哈尔滨东至绥芬河,西至满州里、南至长春宽城子)。全区域共分五个区,哈尔滨为第一区。民国十五年(1926年)3月30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下令解散白俄霸占的市公议会及董事会,所有卷宗、票照及市有财产线由市政管理局接收。至此,被沙俄及其残余侵占达28年之久的哈尔滨行政权全部收回。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同年7月11日便成立了“哈尔滨市政筹备所”。民国二十二年(伪满大同二年,即1933年)7月1日,成立哈尔滨特别市,属于伪中央直辖市。民国二十六年(伪满康德四年,即1937年)7月1日,伪市制改革废除了特别市。变哈尔滨为伪滨江省的直辖市,并为滨江省公署所在地。
全国解放后,划东北为三省,哈尔滨又划归黑龙江省,为省会所在地。1996年,松花江地区与哈尔滨市合并组成新的哈尔滨市。2006年8月15日,撤销动力区、香坊区,组建新的香坊区;撤销阿城市,设立阿城区;将阿城市永源镇、巨源镇划归道外区管辖。调整后的哈尔滨市辖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阿城8个区和宾县、巴彦、依兰、延寿、木兰、通河、方正7个县,五常、双城、尚志3个县级市。2014年5月,撤销县级双城市,设立双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