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汉代称羌,直至唐代才被称作“吐蕃”,而唐朝时的西藏人自称为“博(bod)”,把现今西藏地方成为“博隅”,元朝在总称藏族地区为“吐蕃”之外,在讲到藏族地区的各个部分时则常用“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等名称。元代藏族地区又被归入“西域”的范围,元朝总称西域各族为西蕃(或写作西番)。明朝对藏族地区基本上承袭元朝旧制,但后来设置了西宁卫、河州卫,便不再用“朵思麻”作为汉文地区名称,又因这一地区邻接青海湖,所以又习称为“西海”。对于元代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明朝分设乌斯(思)藏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乌斯”是藏语“中央”的意思,藏是“圣洁”的意思。
明朝中叶以后,蒙古势力再入青海,蒙古语称藏族为土伯特,并称安多一带藏族为唐古特(源于蒙古在成吉思汗时代即开始称西夏为唐兀)。清朝早期的文献称藏族为“图白忒”或“唐古特”。而蒙古语的“土伯特”又源于“吐蕃”,即源于藏族的自称bod。英文“Tibet”一词,即源于突厥人和蒙古人称藏族为“土伯特”,后经阿拉伯人介绍到西方,也是源于藏族的自称bod。
清代称西藏东部为“康”(喀木),中部为“卫”,西部日喀则一带为“藏”(包括阿里地区)。清雍正年间划康部宁静山以东地归四川省,以西与卫部合并称前藏,藏部称后藏。前藏以拉萨为中心。后藏以日喀则为中心。清政府分别册封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形成达赖掌管前藏、班禅掌管后藏的格局。并沿用藏族的习惯称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所居之地为“乌思藏”或“卫藏”。
清朝的满族君臣把“乌思藏”理解为“西面的藏”,称之为“wargi dzang”,翻译成汉文时译作“西藏”。1721年清军驱逐侵扰西藏的准噶尔军后,康熙帝撰《御制平定西藏碑文》,其中有“爰记斯文,立石西藏”一语,这就正式把以拉萨为主的卫藏地区命名为“西藏”。
【沿革】
公元前3世纪左右,聂赤赞普作为雅隆部落的第一个王出现在西藏历史上,建立了部落奴隶制的博王国。公元五六世纪时,建立以藏族雅隆部落为主的奴隶制博国。
公元7世纪,吐蕃王朝兴起,统一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所以唐代汉文典籍用“吐蕃”来称呼吐蕃王朝,同时也指吐蕃王朝所占有的地域,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统治集团内部分裂,统治西藏地区200多年的吐蕃王朝彻底结束。
元朝统一藏族地区,扶植萨迦派建立地方政权,并在河州设立吐蕃宣慰司,作为管理整个藏族地区的行政机构。在谈及藏族地区的各个部分时则常用“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等名称。由于元代藏族地区又被归入“西域”的范围,元朝总称西域各族为西蕃(或写作西番),藏族被看作是西蕃之一。
明朝对藏族地区基本上承袭元朝旧制。后来明朝设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卫管辖,故称这一带为西宁卫、河州卫等,不再用“朵思麻”作为汉文地区名称,又因这一地区邻接青海湖,所以又习称为“西海”。对“朵甘思”地区,明朝设朵甘卫。对于元代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明朝分设乌斯(思)藏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
清康熙六十年(1721年),清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建立噶伦制度;清雍正初年,随着平定青海蒙古罗卜藏丹津之乱,清朝直接统治了整个青藏高原。雍正五年(1727年),清朝设立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乾隆十五年(1750年),再次调整管理西藏的行政体制,废除郡王制度,建立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厦”),规定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掌握西藏事务的体制。
民国元年(1912年)中央政府设蒙藏事务局(1914年改称蒙藏院)。民国十九年(1930年)以后,西藏地方政府即派员常驻南京,成立了西藏驻京办事处。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国民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常设机构。
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多数噶伦和上层反动集团全面发动了旨在分裂祖国、维护封建农奴制、反对民主改革的武装叛乱。3月28日叛乱平息,中央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与此同时,废除了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1965年9月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