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藏语“南木”意为“全胜”。“林”意为“洲”。“南木林”意为“全胜洲”,作为地名具有“圣地”的含义。相传如来佛的弟子--吴健佛曾光临过此地,因而世人将此地称为“圣地”。
【沿革】
吐蕃王朝时期,被称为扎西孜。后被称为“湘巴”(即后藏六个万户司之一)。清朝初期至1959年前为“南木林宗”。
1959年前,由噶厦政府和班禅堪布布会议厅联合管辖。1959年7月23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全委会通过决定,将原属噶厦政府管辖的南木林宗、乌郁宗、拉布宗、甲措卡及班禅堪布会议厅所属的扎西则、布尔多、德庆热布杰、杨、鲁东、孔让、多吉林七个溪卡合并组建南木林县(不包括艾马、土布加两区)。1960年1月25日,成立南木林县人民政府,隶属日喀则地区行政公署,政府驻南木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