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9年8月,米林县成立,因县政府设在米林村而得名。“米林”为藏语,其名称来源有二说:一为当地盛产药材,“米”即“药”之意,“林”意为“洲”,“米林”意即“药洲”。另一说,以前在该村上面原有一村名“艾米仲”,被烧后始于村下方重建村落,“米”意为“下”,“米林”意为“下洲”。
【沿革】
米林县的前身为则拉岗宗,辖16个德巴(属个人邻有之聚落,相当于乡)。同时负责管辖上珞隅地区的马尼岗和梅楚卡两地,居住着珞巴族的博嘎尔部落。1951年后,归属塔工基巧办事处管辖。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将则拉岗宗改为则拉岗办事处。1957年,机构精简缩编,则拉岗办事处被撤销,仍恢复则拉岗宗。同年夏季,则拉岗宗所管辖的珞隅地区被印度非法占领。
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下令解散了原西藏地方政府,自此,则拉岗宗停止行使一切权力。同年8月,米林县人民政府成立,将原则拉岗宗的甲拉、大渡卡、结果、羌纳、派多、库加、卧龙、嘎加、江中、登米(现堆米)、胜布(现笋波)、康沙、扎西绕登13个德巴划归林芝县管辖,将嘎玛、俄当、第穆3个德巴划归米林县管辖,因县政府设在米林村而得名。隶属林芝专区管辖。1964年4月6日,林芝专区撤销,米林县划归拉萨市管辖。1986年2月1日,林芝地区恢复后,米林县重归林芝地区管辖。1961年5月,县驻地由米林村迁至现址东多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