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77年析申扎县所辖6区、1公社,成立文部办事处、双湖办事处,那曲地区派出机构。1983年班戈县也划出部分地,合并成立尼玛县,驻尼玛乡。“尼玛”藏语意为“太阳”。
【沿革】
原属纳仓部落。17世纪末归西藏噶厦管辖。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噶厦设申扎宗。1976年前现尼玛县所属地为申扎县管辖。1976年12月24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建立申扎县西五区办事处,为申扎县办事机构。1979年1月正式建立县级建制的文部办事处。1983年8月1日正式成立尼玛县,辖区基本包括文部办事处辖区及双湖办事处的一部分,隶属那曲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