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9年后并朗宗、古如朗杰宗、加查宗三宗和金东溪的领地建立朗县。“朗”藏语意为“想像”。传说这里是朗巴夏仲想像出来的地方。
【沿革】
1951年前分别为朗宗、古如朗杰宗、加查宗和金东溪的领地。1954年塔工基巧办事处成立,上述三宗一溪属塔工基巧与塔工基巧办事处共同管辖。1959年后并三宗一溪建立朗县,由山南专区管辖。1970年山南专区改称山南地区,朗县仍由山南地区管辖。1983年国务院决定恢复林芝地区。1986年2月林芝地区正式成立,朗县自此划归林芝地区管辖至今,政府驻地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