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浉河区,即以前的县级信阳市,1998年6月9日,撤销信阳市(县级),设立浉河区,因淮河支流浉河穿越全境而得名。
【沿革】
[参看“信阳市平桥区”词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1日,信阳县解放,分信阳县设信阳市(县级)。7月21日,信阳市并入信阳县,12月28日,市县又分治。
1952年6月10日,信阳市改为信阳镇,归信阳县辖。1953年7月9日,信阳镇改为省辖镇,同年11月16日复称信阳市。
1960年8月15日,信阳县撤销,并入信阳市。1961年10月5日,恢复信阳县建制,市、县均隶属信阳专区。
1968年6月,信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信阳专署,1980年5月,信阳地区革委会撤销,信阳市(县级)属信阳地区行政公署。
1998年6月9日,撤销信阳地区和县级信阳市、信阳县,设立地级信阳市,信阳市设立浉河区、平桥区。地级信阳市人民政府驻浉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