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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


[日期:2015-08-16]   来源:www.Youlai19.cn  作者:【由来网】   阅读:2700次

【由来】
       1997年8月29日,撤销聊城地区和县级聊城市,设立地级聊城市,以原县级聊城市的行政区域设立东昌府区。因聊城在明、清两代为东昌府治所而得名,元代称大东昌路总管府。

【附加】
      “东昌”一词起于封号。《东昌府志》中载,西汉宣帝刘洵封清河王“刚”之子“成”于聊城,为东昌侯,简称东昌侯。之所以名东昌,据传,一曰因徒骇河东北过茌平县遥昌乡;二曰聊城自秦以来属东郡,因“东”又加含吉祥之意的“昌”字而取名。元代,聊城为山东宣慰司东昌路总管府治所,县为府领。明朝,洪武元年,改东昌路为东昌府,聊城为其治所,县为府领,故为东昌府。

【沿革】
       东昌府辖域,唐、虞及夏、商、周3代,为兖州之域。春秋时期,为齐、卫、晋3国之地。战国时期,分属齐、魏、赵、卫4国,而以齐国居多。秦行郡县制,全国分置36郡(后增至46郡),时境域大部属东郡,小部属巨鹿郡。西汉时期,大部属兖州部东郡,小部分别属冀州部魏郡、清河郡和青州部平原郡。东汉时期,大部属兖州部东郡,小部分别属冀州部魏郡、清河国、巨鹿郡和青州部平原郡。

       三国时期,均为曹魏之地,分别属冀州部平原郡、清河郡、阳平郡,济北国。晋代,属冀州部平原郡、清河国,司州部阳平郡、广平郡、魏郡。南北朝之北魏时期,属济州部平原郡、南清河郡,司州部清河郡、阳平郡。东魏、北齐时因之。隋初废郡存州,后又废州为郡。时境域分属魏州武阳郡、贝州清河郡。

       唐朝,州郡之上增设道,分全国为10道(后改为15道)。是时境域分属河北道博州(治聊城)、博平郡、贝州清河郡、魏州魏郡,河南道郓州东平郡。

       宋初,废道设路,路辖府、州。时境域分属河北东路大名府、博州、恩州等。金代时期,分其所辖治的北方为19个路。时境域分属山东西路博州、大名路大名府和恩州。

       元代,全国设1个中书省和11个行省,省下设路、府、州、县。时设东昌路总管府,治聊城。境内东昌之名始见于此。是时,境域皆为中书省之地,分属东昌路总管府,濮州、高唐州、德州、恩州和冠州。

       明代,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全国统分为南北2直隶、13个承宣布政使司(习惯称15省),下辖府、州、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东昌路为东昌府,治聊城。

       清雍正七年(1729年),高唐、濮州升为直隶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濮州及范县、观城、朝城改属冀州,高唐仍归府属。东昌府时辖临清州(后改直隶州)、高唐州2州,东昌府属山东省济东泰临道。

       中华民国建立初,行政区划沿袭清末旧制。民国二年(1913年),废除府、州建制,实行省、道、县3级,遂改东昌府为济西道,隶属山东省,道治聊城县。民国三年(1914年),改济西道为东临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置东昌道,道尹驻聊城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除道制,存省、县两级,道辖各县直属山东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划山东为十七个行政督察区,聊城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抗战胜利后,聊城县仍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日伪统治山东时期,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5日,伪山东省公署成立,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聊城县属鲁北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聊城县属东临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抗日战争爆发后,共产党领导下的县、专区抗日民主政权逐步建立。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月,中共鲁西区党委(即中共山东分局第2区党委)在馆陶县成立,共领导7个地委,聊城等7县属二地委(聊城东北部属四地委)。不久,四地委与二地委一部组成运东地委,聊城县属运东地委。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15日,成立鲁西行政主任公署,领泰西、运西、鲁西北、运东4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聊城县属运东专署,后称鲁西第四专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秋,为纪念抗日英雄范筑先,聊城县改名为筑先县。

       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冀鲁豫、冀南行署分设,冀鲁豫区初辖6个专署,筑先县隶属第一专署。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秋冬之际,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解放区,冀鲁豫区党委决定重划辖区,筑先、东阿、聊阳、徐翼、茌平、博平、河西属冀鲁豫行署第六专署。民国三十七年(1949年)8月20日,冀鲁豫边区撤销,成立平原省,筑先县复名聊城县,并成立聊城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聊城县隶属平原省聊城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1年1月,聊城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聊城专区专员公署。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聊城县随聊城专署划归山东省。1958年12月聊城县改置聊城市。 1963年3月16日聊城市复改为聊城县。1983年再度置聊城市,由聊城地区(1967年由聊城专区改称)代管。1997年8月29日,撤销聊城地区和县级聊城市,设立地级聊城市,原县级聊城市改置为东昌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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