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其地原为“郊社”,因郊祭奉之为“帝”,后演变为高唐。春秋时期即为高唐邑。西汉时,划分郡、县,始置高唐县,因境内有唐山,属沼泽之丘而得名。
《战国策》作天唐县,汉置高唐县。东汉高诱注:“高,大也;唐,防也。高唐亦大防之意。”据《清一统志》:“齐高唐在禹城县南,汉高唐在西。二地虽殊,界实相近,今东昌府之高唐州,乃汉灵县也,取故名耳。”
【沿革】
尧、舜、夏、商时代,高唐属兖州之域。西周时,文王分封诸侯,高唐被封为姬姓的用国。春秋时,高唐属齐国西界,称高唐邑。秦朝时,高唐属东郡。西汉时,划分郡、县,始置高唐县,隶屑青州刺史部平原郡。东汉时高唐属冀州部清河国。三国时,高唐属魏国冀州平原郡的侯国。
西晋时,高唐县属冀州平原国。南北朝时期,刘宋元嘉九年(432年),侨置高唐县于今章丘县水寨村附近,属侨置冀州东平原郡。北魏皇兴三年(469年)将刘宋侨置冀州更名齐州,侨置高唐县又属齐州东平原郡。北魏景明三年(502年),复置高唐县,属济州南清河郡。北齐天保元年(550年),废除清河郡及灵县,高唐又改属于济州部清河郡。
隋朝时,高唐属冀州部清河郡。开皇十六年(598年)属博州,统辖高唐、聊城、堂邑三县。同时,将刘宋侨置之高唐更名章丘。唐贞观元年(627年),高唐属河北道博州博平郡。天授元年(690年)9月,武则天称帝时改国号为周,因忌讳"唐"字,遂于长寿二年(693年)改高唐县为崇武县。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即位,恢复唐朝国号,复名高唐县。唐末,高唐属魏博节度使,又属天雄军。
五代十国时期,后梁开平二年(908年)改高唐县为鱼邱县。后唐同光二年(924年),复名高唐县。后唐清泰三年(936年),石敬瑭建后晋,因"瑭"与"唐"同音,是年改高唐县为齐城县。后汉乾祐元年(948年)复名高唐县,属博州。宋朝废道,分天下为十五路。高唐属河北东路博州。北宋天圣元年(1023年),高唐属河北东路博平郡。
金代,高唐县属山东西路博州博平郡。元朝,高唐初属大名路,后属东平路。至元三年(1237年)改博州为东昌,辖高唐等六县。至元七年(1271年)于高唐属高唐州,直属中书省。至正七年(1347年)高唐县治所移于今地。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高唐称州,统恩县、夏津、武城三县。高唐州属山东布政使司东昌府。清初,高唐州属东昌府,雍正八年(1730年)升高唐州为直属州,辖禹城、临邑、平原、陵县。雍正十二年(1734年)复归东昌府。
民国二年(1913年)撤高唐州,设高唐县,属山东济西道,民国三年(1914年)济西道改称东临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废道级建制,高唐县直隶山东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成立有鲁西、鲁北、胶东三个行署,并划分为十七个行政督察区,高唐县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抗战胜利后,高唐县仍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日伪统治山东时期,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5日,伪山东省公署成立,将全省划分为鲁西、鲁东、鲁北、鲁南4道,高唐县属鲁北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7月,唐仰杜任伪省长期间效仿清代,山东设“九州十府”的政区建制,高唐县属东临道。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伪山东省公署瓦解。
抗日战争爆发后,共产党领导下的县、专区抗日民主政权逐步建立。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月,中共鲁西区党委(即中共山东分局第2区党委)在馆陶县成立,共领导7个地委,高唐等5县隶属三地委。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5月高唐县划属冀南第六专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初,高唐县分为唐北县和唐南县,同年秋又合二为一,复名高唐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高唐人民政权属冀南第二专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20日,冀鲁豫边区撤销,成立平原省,高唐县属平原省聊城专署。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高唐县改隶山东省聊城专区。1956年3月撤销清平县后,将其旧城镇划入高唐县;同时将茌平县琉璃寺乡划归高唐县。1958年12月,撤销禹城县全境并入高唐,1961年10月恢复禹城县,高唐县仍辖原境。1967年3月,聊城专员公署更名为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聊城地区行政公署,高唐县随属。1997年8月29日,撤销聊城地区和县级聊城市,设立地级聊城市,高唐县隶属聊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