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秦置长沙郡。汉置长沙国。隋置长沙县。据《元和郡县志》:《东方朔记》,南郡有万里沙祠,自湘川至东莱,地可万里,故曰长沙。
另据《通典》:轸旁有小星名长沙,应其地而名。其地在周曰星沙,以天文名也。越世家,犨庞长沙。
【沿革】
春秋末期,楚国(荆楚)的势力进入长沙。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秦国大将王翦帅军南下,灭楚,今长沙属秦国,设立“ 长沙郡 ”,湘县为长沙郡的郡治。秦代长沙郡涵盖今湖南大部分、湖北以南、江西西北和广东的连县、广西的全州等地。
汉高帝五年(前202年),刘邦封西汉王朝开国功臣吴芮为长沙王,以原秦朝的长沙郡建长沙国,将湘县改名临湘县,临湘县驻所作为国都。到汉景帝前元年(前156年)其五世孙吴著死,因无子,长沙国被撤除。汉景帝前元二年(前155年),景帝庶子刘发封为长沙王。
新朝初始元年(8年),王莽改长沙国改名“填蛮郡”,国都临湘改名“抚睦县”。东汉建立后,新朝所改郡县,恢复原名。建武十三年(37年),刘秀以长沙王刘兴等“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将其改封为临湘侯,又将长沙国废除,改为长沙郡。
东汉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孙权夺取长沙郡,属吴国荆州,临湘为长沙郡郡治。西晋初期,长沙郡仍隶属荆州,以临湘为治所。永嘉元年(307年),晋怀帝司马炽从荆州分出长沙、建昌、湘东、衡阳、邵陵、营阳、桂阳、零陵等8郡另立湘州,以临湘为治所。
隋文帝时,以长沙有昭潭,改湘州为潭州,设立潭州总管府。长沙郡废除,所辖的临湘县改为长沙县,并废浏阳、醴陵2县并入;隋炀帝时,进一步改制,废诸州总管府,裁并州县,改州为郡。潭州又改为长沙郡,辖长沙、衡山、益阳、邵阳4县,以长沙县为郡治。
唐贞观十年(636年),唐全国为10道,潭州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增为15道,潭州属江南西道。唐朝初期,从长沙县析置醴陵,从衡山县析置湘乡县。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年),分长沙县复置浏阳县。唐玄宗天宝八年(749年),衡山县改名湘潭县。潭州仍辖6县,即长沙、浏阳、醴陵、益阳、湘乡、湘潭,直至唐末。五代十国时期,马殷建立楚国,以长沙县为国都。
宋建隆四年(963年)宋军占领潭州。至道三年(997年),宋真宗正式改道为路,全国为15路。原湖南道改为荆湖南路,长沙为荆湖南路潭州治所。建炎四年(1130年)正月,金兵攻陷长沙,屠城而去。同一年,洞庭湖区爆发了钟相、杨幺起义,湖南人民纷纷响应,朝廷先派李纲,后派岳飞来镇压。外加土匪武装涌入长沙,烧杀掳掠,无恶不作。短短两年,长沙城垣残破,十室九空,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向子甄乃率所属移驻攸县。
元朝至元十一年(1274年)改潭州为潭州路,属湖广行省,长沙为潭州路治所。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因“天子临幸”而改潭州路为天临路,元末改称潭州府,治所在长沙县。明初,长沙县为长沙府治所,隶属湖广布政使司。清朝康熙三年(1664年)建“湖南省”,长沙同为长沙府府治和湖南省治。
民国元年(1912年)废长沙府,长沙县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5月置湘江道,长沙县属湘江道。民国九年(1920年)裁撤湘江道,长沙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长沙县、市分治,设长沙市,为湖南省辖市。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湖南省政府直辖区,驻长沙市。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5日,长沙解放。1949年8月至1958年为不管县时期,只管市、郊,没有辖县;长沙市辖8区:城东区、城南区、城西区、城北区、文艺区、金盆区、岳麓区、会春区。1958年12月,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59年2月,撤消郊区。3月,长、望两县合并称长沙县,1977年12月,恢复望城县建置。1983年2月,浏阳、宁乡、湘阴划归长沙市管辖,湘阴县随即划归岳阳地区。1993年1月,浏阳撤县改市。1996年,辖区区划调整,撤销郊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区。2011年7月,撤望城县,改设望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