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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


[日期:2014-08-09]   来源:www.Youlai19.cn  作者:【由来网】   阅读:2284次

【由来】
       1996年长沙市区划调整,撤销原郊区,成立雨花区。雨花区因区内南部的雨花亭而得名。

【沿革】
       民国前期,长沙城郊属长沙县管辖。民国15年(1926年)8月,成立长沙市近郊区农民协会,下辖169个乡农协,同年11月,中共长沙市近郊区委成立。民国十六年(1927年)3月13日,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正式划定长沙近郊区管辖范围为一乡四镇,至5月21日长沙“马日事变”,长沙近郊区不复存在。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立长沙市,重新划勘市区范围。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长沙市改区坊保甲制为镇(乡)、保甲制,一区四坊改称文艺乡,二区四坊改称金盆乡,三区四坊改称岳麓乡,四区三、四坊改称会春乡。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裁撤长沙市政府,城郊四乡划归长沙县辖。民国三十年(1941年),恢复长沙市,城郊四乡重归市政府管辖,四乡分别改称为文艺、金盆、岳麓、会春四镇。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长沙市废镇改区制,四镇分别改称文艺、金盆、岳麓、会春四区,合称外四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4日,长沙和平解放。10月1日,建立文艺、金盆、岳麓、会春四个人民区公所。1950年3月30日,成立长沙市政府郊区办事处,管理文艺、金盆、岳麓、会春四区。1958年9月,全郊实行人民公社化。1959年1月,郊区并入长沙县。1962年1月,恢复长沙市郊区建置。雨花亭、东屯渡、伍黑路、岳麓山四个公社和岳麓区重归郊区管辖。1968年5月4日,郊区革命委员会成立。

       1980年12月,撤销长沙市郊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长沙市郊区人民政府。1996年6月,长沙市调整市辖区行政区划,撤消市辖东区、南区、西区、北区、郊区,设立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

       [参看“长沙市”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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