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6年7月23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因地处贵州省东南部,故名“黔东南”。
【沿革】
秦代属黔中郡和象郡;西汉时期属武陵郡和牁郡;隋代属牁郡、沅陵郡和治安郡;唐代属黔中道,置有充州、应州、亮州等羁縻州和奖州等经制州;宋代分属荆湖北路、夔州路和广南路,置有邛水县、安夷县和亮州、古州等羁縻州;元代属四川行省播州宣慰司和湖广行省思州宣慰司,置有麻峡县、黄平府、镇远军民总管府及古州八万洞民总管府。
明洪武年间设镇远、清浪、铜鼓、五开、偏桥、古州、清平、兴隆8卫;永乐十一年(1413年)废思州等宣慰司,置思州、镇远、黎平、新化4府,隶属贵州布政使司;宣德九年(1434年)撤新华府并入黎平府;正统九年(1444年)置施秉、永从2县;弘治七年(1494年)置麻哈州及清平县,弘治十一年(1498年)置镇远县;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置天柱县,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置黄平州。
清康熙年间,镇远、偏桥、清平3卫分别并入镇远、施秉、清平县,兴隆卫并入黄平州;雍正五年(1727年)改五开、铜鼓、清浪3卫,置开泰、锦屏、青溪3县;雍正七年(1729年)至十一年(1733年),先后置八寨、丹江、清江、古州、台拱5厅,分属镇远、黎平、都匀3府管辖;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置下江厅,隶黎平府。
民国二年(1913年),改清朝旧制中府、州、厅为县,设镇远、施秉、青溪、思县、邛水、天柱、锦屏、黎平、下江、永从、榕江、丹江、台拱、剑河、黄平、炉山、八寨、麻哈共18县;民国三年(1914年)设黔东道,治镇远,领镇远、邛水等26县;民国十二年(1923年)废道,各县直属于省;民国十九年(1930年),思县易名岑巩县,民国二十年(1931年)麻哈县更名麻江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全省建立11个行政督察区,其中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第十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黎平,后经过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和民国二十七年(1937年)两次调整,原第十行政督察区撤销,原第八行政督察区改为第一行政督察区(仍驻镇远);民国三十年(1941年),裁清溪县并入镇远等县,裁丹江县,将丹江河以西之地并入八寨县,八寨县易名丹寨县,丹江河以东之地并入台拱县,台拱县改名台江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以原丹江县区域建立雷山设置局,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改雷山设置局为雷山县。
1950年全省分设8个专区,其中镇远专区辖炉山、黄平、余庆、施秉、镇远、雷山、台江、剑河、锦屏、天柱、三穗、岑巩12个县,黎平、从江、榕江、丹寨、麻江5县属独山专区(1952年改为都匀专区)。1956年4月18日撤销镇远专区,建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原镇远专区的余庆县划归遵义专区,都匀专区的麻江、丹寨、黎平、从江、榕江5县划入黔东南自治州,自治州辖16个县,州政府驻凯里,7月23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
1958年12月调整行政区划,丹寨、麻江、炉山、雷山4县合并建凯里县,台江县并入剑河县,从江县并入榕江县,施秉县并入黄平县,岑巩县、三穗县并入镇远县,天柱县并入锦屏县,全州设7个县。1961年8月和1962年10月,先后恢复天柱、从江、雷山、麻江4县和施秉、三穗、岑巩、台江、丹寨5县建置。1983年8月撤销凯里县设立凯里市。自此,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辖1市15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