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二年(1913年)12月,贵州省奉大总统令将各府、厅、州一律改县,于是废清江厅,置清江县,但因与江苏、江西省的清江县同名,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剑河县。清江一名是因县境多为今清水江流域,取其“江水清澈”之意命名。剑河为苗族语音,为“雄俄”转音,是苗族古民族名。
【沿革】
殷周时期属鬼方。秦朝属象郡镡城县。汉朝属武陵郡镡城县。三国时期属吴国荆州武陵郡。西晋属荆州武陵郡镡城县。东晋属牂牁郡。南齐属郢州武陵郡潕阳县。隋朝属牂州牂牁郡。唐朝属黔中道应州施隆县。五代属施州都匀州。宋代属绍庆府黔州所领羁縻州地。
元为楠木洞,属镇远府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永乐五年(1372年)置亦溪南洞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六年(1373年)设亦溪两江巡检司;永乐十二年(1379年),属新化府;宣德九年(1434年)改隶黎平府。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废亦溪南洞长官司;雍正七年(1729年)置清江厅,以镇远府同知分驻;雍正十年(1732年)置清江镇;雍正十二年(1734年)移清江同知驻台拱,改由镇远府通判分驻,并以原天柱县柳霁县丞改属镇远府。
民国二年(1913年)改清江厅为清河县,属黔东道;但因与江苏、江西省的清江县同名,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剑河县。同年以柳霁县丞地置柳霁分县,属剑河县;民国十二年(1923年)废道,剑河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同年撤销柳霁分县,并入剑河县;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以后剑河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贵州省解放,12月设立镇远专区,剑河县属镇远专区。1956年7月23日,撤销镇远专区,剑河县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将台江县并入剑河县,1962年将台江县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