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十五年(1926年)改邛水县为灵山县,但此与广西灵山县相重复,于是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四月,因上年在款场发现一禾长出三穗,上报政府被认为是吉兆,以“秋收丰稔,一禾三穗”,改名为三穗县。
【沿革】
宋大观元年(1107年)置邛水县。元初定名为定安县,为晓爱泸洞赤溪等处、卑带洞大小田等处;德明洞、秃罗等蛮夷长官司地,属思州军民安抚司。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复邛水县名。
明洪武五年(1372年)置邛水、得民、晓益、陂带、团罗五长官司;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并为邛水十五洞蛮夷长官司,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1414年)以邛水十五洞蛮夷长官司隶镇远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添设镇远县丞一员分驻邛水司地。
民国二年(1913年)以邛水县丞地置邛水县,属黔东道;民国十三年(1924年)改灵山县;因与广西灵山县重名,于是在民国十六年(1927)易名三穗县。相传县城附近稻田中,一株水稻并出三穗,故名。
1950年属镇远专区,1956年7月23日,撤销镇远专区,三穗县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撤销三穗县,并入镇远县,1962年恢复三穗县。1958年12月20日撤销岑巩、三穗2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镇远县。1962年10月20日恢复三穗县,以合并于镇远县的原三穗县行政区域为三穗县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