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lín] [lǐ]、乡党[xiāng] [dǎng]
邻里,现代指邻居,也指家庭居所。乡党,泛指乡里,家乡或同乡之人。但在古代“邻”、“里”、“乡”、“党”分别有各自的含义。最早见于《论语·雍也》:“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周礼·大司徒》记载,西周时“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
东汉末年刘熙所著的《释名》记载:“五家为伍,以伍为名也。又谓之邻,邻连也,相连接也。又曰比,相亲比也。五邻为里,居方一里之中也。”《 风俗通义》(又名《风俗通》,东汉泰山太守应劭辑录的民俗著作。):“五家为轨,十轨为里。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也。”
当然,不同时期,基层建制也不太一样。汉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皆秦制也。”
三国时魏人张揖《广雅》记载:十邑为乡,是三千六百家为一乡。
《晋书·职官志》记载:“县五百户以上皆置乡,三千以上,置二乡,五千以上,置三乡,万以上,置四乡,乡置啬夫一人。乡户不满千以下,置治书史一人,千人以上,置吏一人,书佐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