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杏花岭原先是明朝太原城内晋王王府的私家花园,栽有大量杏树,且地势较高,故得名杏花岭。日军占领太原后,砍伐所有杏树,开辟成空地作为操场练兵,解放后,利用原先操场修建成杏花岭体育场,后逐渐成为住宅区。1997年5月8日,设立太原市杏花岭区。
【沿革】
中华民国以前,今杏花岭区属太原府阳曲县管辖。民国十六年(1927年) ,由阳曲县城析置太原市,又分属太原市、阳曲县。日伪统治时期,今区境所属未变。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阎锡山继续出任山西省政府主席,将太原市划分为16个区,即内8区(城区)和外8区(郊区),当时内八区的四、五、六、七区和外八区的六、七、八区大部在今杏花岭区境。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克太原。5月27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将16个区合并8个区,重新划置“内四区”、“外四区”,今杏花岭区范围在内三区、内四区和外四区部分境域。
1950年2月至8月,太原市8个区并为5个区,第二区及第三区部分区域在今杏花岭区境内。1954年6月5日,第二区更名为北城区。1960年8月,撤销北城区,改置为北城人民公社,划分为向阳、尖草坪、巨轮三个人民公社。1961年5月,撤销三个人民公社恢复北城区人民委员会建置。1969年9月易名为北城区革命委员会。1981年北城区革命委员会着正式撤销,成立北城区人民政府。
1997年5月8日,撤销太原市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南郊区、北郊区,设立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杏花岭区辖原北城区的涧河、三桥、鼓楼、坝陵桥、大东关、职工新村、敦化坊、巨轮9个街道,原南郊区的杨家峪乡及原北郊区的中涧河、小返2个乡。
[参看“阳曲县”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