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在屯溪设犁阳县,南北朝陈文帝天嘉三年(562年)撤犁阳县入海宁县(今休宁县),屯溪即为休宁县首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9日屯溪解放,建制为省辖市,以后两度撤市为镇。1976年恢复屯溪市,1987年11月,撤销屯溪市,设立黄山市屯溪区。“屯溪”二字源于水名,“屯”字据《广雅》解释为“聚也”,诸溪聚合,谓之屯溪。
【沿革】
《禹贡》划中国为九州,屯溪一地,属扬州之南境。春秋时(公元前5世纪)先后属吴国、楚国。秦汉时,皆为歙之西地,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在屯溪设犁阳县(后改为黎阳),属新都郡。
南北朝时,陈天嘉三年(562年)撤黎阳县,并入海宁县(今休宁县),屯溪即为休宁县首镇,此后一直为休宁县属地。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海宁县改名休宁县,黎阳属休宁县的一个乡。屯溪即是黎阳乡的一个都(古时村庄别名)。
明朝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时,屯溪已是我国著名茶市之一。
民国时期,省厘税局、盐公堂、商会等商业机构均设在 屯溪。统战期间,大批商贾和难民涌入屯溪,人口骤增,一度经济畸形繁荣,被称为“小上海”。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9日屯溪解放,建制为省辖市,以后两度撤市为镇。1976年恢复屯溪市,1987年11月成立省辖黄山市,屯溪改为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