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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


[日期:2014-10-25]   来源:www.Youlai19.cn  作者:【由来网】   阅读:2695次

【由来】
       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遣威武中郎将贺齐征服黟、歙一带的“山越”居民,分歙县西乡地置休阳县。吴永安元年(258年),为避景帝孙休名讳,改名海阳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为海宁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海宁县改名休宁县。休宁,取“休阳”、“海宁”各一字命名,含“吉庆平宁”之意。

【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这里先后为吴、越、楚三国的领地。秦汉为歙县西乡地。秦属会稽郡,秦末或楚汉之际改屈鄣郡,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改为丹阳郡。

       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遣威武中郎将贺齐征服黟、歙一带的“山越”居民,分歙县西乡地置县,设县治在鸺山(又名“灵鸟山”,即今凤凰山)之南,故名休阳县。隶属新都郡。吴永安元年(258年),为避景帝孙休名讳,改名海阳县,县治迁万岁山(今万安古城岩)。

       晋太康元年(280年)灭吴,改新都郡为新安郡、海阳县为海宁县。

       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年),并黎阳县入海宁县,隶属新安郡。梁承圣二年(553年),复置黎阳县,分新安郡置新宁郡,郡治海宁,轱黎阳、海宁、黟、歙4县。陈天嘉三年(562年),又并黎阳县入海宁县,并新宁郡入新安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新安郡为歙州,并黟歙入海宁。歙州治在海宁。开皇十一年(591年),复置黟、歙二县,海宁县篁墩划属歙县,州治迁黟县。开皇十八年(598年),县治迁“南当山水口上”(今渠口乡一带),海宁县改名休宁县(取“休阳”、“海宁”各一字命名),县名自此沿用至今。大业三年(607年),复改歙州为新安郡,郡治休宁万岁山。大业十二年(616年),汪华起兵保郡,据郡治,并辖歙、宣、杭、睦、婺、饶六州,称吴王。次年,郡治迁歙县乌聊山。

       唐武德四年(621年),汪华归唐,封越国公。新安郡仍改为歙州,休宁属之。武德七年(624年),县治迁至万岁山。贞观元年(627年),全国分为10道,休宁随歙州属江南西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全国分15道,休宁随歙州属江南东道。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划休宁南境回玉乡与鄱阳怀金乡置婺源县。天宝元年(742年),改歙州为新安郡,休宁属之。天宝九年(750年),县治迁至“松萝山之南”(即今址)。乾元元年(758年),新安郡复改为歙州,隶属宜歙饶道。次年,废宣歙饶道,歙州属浙西道。永泰二年(766年)设宣歙道。析休宁、歙县地置归德县,大历五年(770年)并回。大顺元年(890年)升宣歙道为宁国军。天复三年(903年)复改宣歙道。休宁均随歙州而属之。

       五代十国时期,休宁随歙州先后属吴、吴越、南唐。

       宋开宝八年(975年)灭南唐,休宁随歙州入宋,隶江南路。太平兴国元年(976年),歙州隶江南道东路。至道三年(997年),改江南道东路为江南路。宣和三年(1121年),改歙州为徽州。休宁随之隶江南路。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州为路。休宁属徽州路,隶江东道。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隶江浙行中书省,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隶江南行台。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改徽州路为江南省兴安府,休宁属之。至元二十四年(1364年)兴安府改为徽州府,休宁随之隶属江浙行省。至元二十六年(1366年)改隶中书省。

       明洪武八年(1375年)废中书省,全国设13布政使司,京畿府州直隶六部。休宁随徽州府直属南直隶。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改属浙江按察分司徽宁池太道。隆庆六年(1572年)改属徽宁道。

       清,休宁属徽州府。顺治二年(1645年),改南直隶为江南省,徽州府属之。康熙六年(1667年),始设安徽省。雍正十一年(1733年),设安徽省徽宁池太道。咸丰四年(1854年)改为徽宁池太广道,暂属浙江省兼辖。同治四年(1865年)复归安徽省。徽州府均属之。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元月,裁府留县。休宁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1914年)6月属安徽省芜湖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8月废道,仍直属安徽省。民国二十年(1931年),龙田乡西坑源东岸划归浙江省开化县。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0月,安徽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休宁属第十行政督察区,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皖南行署成立,驻屯溪镇。休宁仍为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第十行政督察区机构撤销,保留十区名义。休宁直属皖南行署。8月,原第十行政督察区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第七行政督察区机构设立,休宁属之,仍为专员公署驻地。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皖南行署撤销,休宁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县城迁至屯溪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8日,休宁县城解放。同年5月,属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徽州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休宁仍属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徽州专区。1949年10月,江西省婺源县浙东乡(今花桥、板桥二乡)划归休宁。1952年4月,休宁属安徽省徽州专区。1956年元月改属芜湖专区。同年3月白际乡结竹营自然村划归歙县。10月,商山乡傍霞自然村、榆村乡兖山渠自然村划归屯溪市。歙县旃田乡湖架自然村划归休宁。1958年3月,临溪区扎源乡划归浙江省遂安县(今淳安县)。1961年,休宁复属徽州专区。1971年3月徽州专区改为徽州地区。1983年12月1日,成立县级黄山市。1987年11月27日,撤销屯溪市、黄山市,设立黄山市(地级);撤销徽州地区,所属的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划归黄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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