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秦置歙[shè] 县。据《旧唐书·地理志》:“县南有歙浦,因为名。”《新安志》:“或曰歙者翕也,谓山水翕聚也”。因境内高山环抱,峰峦起伏,河流纵横,萦回曲折,故以为名。
【沿革】
西周以前,据《禹贡》天下分九州,属扬州,为“蛮夷”所属之地。春秋时期属吴国,战国初属越国,后属楚国。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置歙县,先属会稽郡,后属鄣郡。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歙县属楚国;高祖六年(前201年),属荆国;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属吴国。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属江都国。元狩二年(前121年),鄣郡改为丹阳郡,本县仍属之。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遣贺齐取黟、歙,并置新都郡。三国,属吴新都郡。
晋太康元年(280年),改新都郡为新安郡,本县仍属之。梁承圣二年(553年),划出新安郡所辖歙、黟、海宁三县,置新宁郡。陈天嘉三年(562年),撤销新宁郡,仍属新安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井入海宁县(今休宁、屯溪);开皇十一年(591年),复置歙县并置歙州以辖。大业三年(607年),改歙州为新安郡。义宁(617年—618年)中,汪华迁郡治于本县乌聊山。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改新安郡为歙州;天宝元年(742年),歙州又改为新安郡;乾龙元年(758年),新安郡仍改为歙州,本县隶属不变。
宋宣和三年(1121年),歙州改称徽州。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称徽州路。至正十七年(1357年),改称兴安府;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改兴安府为徽州府。
明洪武元年(1368年),歙县划属直隶,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移都北京,直隶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歙县属之。
清顺治二年(1645年)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建江南省,歙县属之。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分为江苏省与安徽省,歙县属安徽省徽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歙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1914年)6月,全省置安庆、芜湖、淮泗3道,歙县属芜湖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8月,废道, 歙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0月,属安徽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属皖南行署;同年8月,属皖南行署第七行政督察区;抗战胜利后,皖南行署撤销,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8日,歙县解放,属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同年5月13日,属徽州专区;1956年1月12日,撤销徽州专区,歙县属安徽省芜湖专区;1961年4月7日,恢复徽州专区,歙县属徽州专区;1971年3月29日,徽州专区改称徽州地区,歙县属安徽省徽州地区。1983年12月1日,成立黄山市(县级),本县黄山乡(含黄山风景区)共154平方公里范围,划属县级黄山市(原太平县)。1987年11月27日,撤销屯溪市、黄山市,设立黄山市(地级);撤销徽州地区,所属的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划归黄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