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建安郡为建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更名为福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设置福建经略使,仍领5州,治福州;“福建”(以福、建二州得名)之称由此始。
【沿革】
“闽”最早出现在周朝,西周时福建称闽越,《周礼·夏官》称七闽。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设置闽中郡,治东冶(今福州),福建为闽中郡辖区的一部分。
汉高祖立勾践后裔无诸为闽越王,都东冶。西汉昭帝始元二年(前85年)立为冶县(后复名东冶),东汉改为东侯官,属会稽南部都尉。东汉建安八年(203年),析东侯官置建安县,此时福建有侯官、建安、南平、汉兴和东冶5个县。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设置建安郡,治建安(今建瓯),辖建安、南平、将乐、建平、东平、昭武、吴兴7个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设置晋安郡,治原丰(今福州),属扬州。南朝梁天监年间析晋安郡置南安郡,治南安。普通六年(525年)建安、晋安、南安3郡属东扬州。陈永定初析晋安郡置闽州。天嘉六年(565年)废闽州及南安郡。光大元年(公元567年)升晋安郡为丰州,改晋安县为南安郡。
隋代开皇元年(581年)废郡,改丰州为泉州,大业初年(605年)更名为闽州(丰州、泉州、闽州均治今福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又废州改设为建安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建安郡为建州,治闽县(今福州);武德四年(621年)移州治于建安(今建瓯);武德五年(622年)设置丰州,治南安(今南安市丰州镇);武德六年(623年)分置泉州,治闽县(今福州)。贞观初年(627年)丰州并入泉州。垂拱二年(686年)析出泉州南部置漳州,治漳浦(今云霄)。圣历二年(699年)泉州析地置武荣州,治南安。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更名为泉州,治晋江(今泉州),改泉州为闽州,治闽县(今福州),设闽州都督府,析岭南道潮州来属,共领闽、泉、建、漳、潮5州21县。
唐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更名为福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设置福建经略使,仍领5州,治福州;“福建”(以福、建二州得名)之称由此始;开元二十二年(734年)置汀洲,治长汀。天宝元年(742年)改福、建、泉、汀、漳、潮6州为长乐、建安、清源、临汀、漳浦、潮阳6郡,属江南东道;改福建经略使为长乐经略使;天宝十年(751年)漳、潮2郡划归岭南道。乾元元年(758年)以长乐郡为福州都督府,经略使改为都防御使;改长乐、建安、清源、临汀4郡为福州、建州、泉州、汀洲;漳、潮2州来属。上元元年(760年)升格为节度使。大历六年(771年)置都团练观察处置使;潮州归岭南道。乾宁三年(896年)置为威武军节度使,治福州。
五代时梁开平三年(909年)封王审知为闽王。贞明六年(920年)在福州设立大都督府。闽龙启元年(933年)升福州为长乐府。天德元年(943年)以将乐县为镛州,延平镇为镡州;天德三年(945年)改长乐府为东都,领福、泉、建、汀、漳、镛、镡7州。南唐废镛州,改镡州为剑州,漳州为南州。
北宋乾德四年(966年)南州复名漳州。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剑州改称南剑州;析泉州游洋、百丈二镇置太平军,寻改兴化军;太平兴国五年(980年)析建州地置邵武军。雍熙二年(985年)分设福建路,下辖福、泉、建、汀、漳、南剑6州和邵武、兴化两军,时全省已有42个县。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升建州为建宁府,治建安(今建瓯)。景炎元年(1276年)升福州为福安府,治福州;改兴化军为兴安州。
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年)在泉州设行宣慰司,第二年改为行中书省,后行省迁回福州。各府州先后改为路;升福清县为福清州,升长溪县为福宁州。
明代改设福建布政使司,治福州,辖8府1州60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各路为府;洪武二年(1369年)降福清、福宁2州为县。成化九年(1473年)改福宁县为直隶州,治长溪(今霞浦),领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洲、延平、邵武、兴化8府和福宁州。
明末清初,郑成功在今厦门置思明州。清代继承明制,省辖府、县两级,省府之间设道。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废;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置台湾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福宁州为府,府治霞浦;升永春县、龙岩县为直隶州。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湾从福建析出台湾省;清末,全省行政区划为宁福、兴泉永、汀漳龙、延建邵4道,福州、福宁、兴化、泉州、汀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9府,永春、龙岩2州,58县、6厅。
民国时期,福建行政区划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制。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民国二年(1913年)全省划分为东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民国三年(1914年)以原辖区改为闽海道(闽东)、厦门道(闽南)、汀漳道(闽西)、建安道(闽北)4道。合并闽县、侯官为闽侯县;建安、瓯宁为建瓯县;改永春、龙岩2州为永春、龙岩2县;同安县析厦门岛设置思明县,析浯州岛(金门岛)和大、小嶝岛置金门县;改永福县为永泰县;全省4道、61县。民国四年(1915年)诏安县析桐山岛和漳浦县的古雷岛设置东山县。1928年废除道制,实行省、县两级制;设置华安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为首都。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度。8月光泽县由江西省划归福建省管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立厦门市,撤销思明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建瓯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水吉县,沙县、永安和明溪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三元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福州沦陷,第一区专署迁往福安。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8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64县、2个特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闽侯县更名为林森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设置周宁县、柘荣县;省政府迁回福州。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立福州市。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9月省人民政府公布行政区划通令,将全省行政区域分为福州、厦门2个市,8个行政督察专区和67个县。1950年,8个专区依次更名为建瓯、南平、福安、闽侯、泉州、漳州、永安、龙岩专区;泉州专区更名为晋江专区,漳州专区更名为龙溪专区,建瓯专区更名为建阳专区;德化县由永安专区划归晋江专区;设立泉州市、漳州市(县级)。1956年,撤销建阳专区,所辖各县划归南平地区;撤销闽侯专区,所辖闽侯县划归省直辖。撤销水吉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建阳、建瓯和浦城县;撤销宁洋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漳平、永安和龙岩县;撤销柘荣县,其行政区域并入福鼎县;三元、明溪2个县合并为三明县;析南平县城区,设立南平市(县级)。
1958年闽侯县划归福州市,同安县由晋江专区划归厦门市。1959年,恢复闽侯专区,辖原福州市的闽侯县。1960年,设立三明市(地级)。清流、宁化2县合并设立清宁县;松溪、政和2县合并设立松政县;龙溪、海澄2县合并设立龙海县;撤销南平县并入南平市(县级)。1961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清宁县,恢复清流县、宁化县。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1963年,设立三明专区,三明市改为县级市。福州市撤销马尾区;1964年,以南平市、建瓯县、顺昌县的部分行政区域析出建西县;三明县更名为明溪县。
1966年,厦门市开元区更名为东风区,思明区更名为向阳区。1968年,福州市鼓楼区更名为红卫区,台江区更名为赤卫区,仓山区更名为朝阳区;福州市、厦门市均设立郊区。1970年,撤销建西县;撤销柘荣县;撤销松溪、政和2县,合并设立松政县;1971年,各专区更名为地区;南平地区更名为建阳地区;福安地区更名为宁德地区;闽侯地区更名为莆田地区。1973年,莆田地区的闽侯县划归福州市;晋江地区的同安县划归厦门市。1974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
1978年厦门市设立杏林区;福州市设立环城区,撤销马江区;福州市红卫、赤卫、朝阳3个区分别更名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1979年,厦门市东风、向阳2区分别更名为开元区和思明区。1981年,撤销龙岩县,设立龙岩市(县级)。1982年,福州市设立马尾区,撤销环城区。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设立三明市(地级)。撤销莆田地区。撤销邵武县,设立邵武市(县级);设立莆田市(地级)。1984年,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
1985年,撤销晋江地区,设立泉州市(地级)。撤销龙溪地区,设立漳州市(地级)。1987年,晋江县析出石狮市。1988年,建阳地区驻地从建阳县迁驻南平市,并更名为南平地区;撤销宁德县,设立宁德市(县级)。1989年,撤销崇安县,设立武夷山市(县级);撤销福安县,设立福安市(县级)。1990年,撤销福清县,设立福清市(县级);撤销漳平县,设立漳平市(县级)。1992年,撤销晋江县,设立晋江市(县级);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县级)。1993年,撤销南安县,设立南安市(县级);撤销龙海县,设立龙海市(县级)。
1994年,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南平市(地级)。撤销长乐县,设立长乐市(县级);撤销建阳县,设立建阳市(县级)。1995年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县级)。1996年,撤销同安县。撤销龙岩地区,设立龙岩市(地级)。1999年,撤销宁德地区,设立宁德市(地级)。2002年,莆田市撤销莆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