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东路治所在广州,西路治所在桂州,广东大部分属广南东路,“广东”即广南东路的简称。
【沿革】
广东,《吕氏春秋》中称“百越”,《史记》中称“南越”,《汉书》称“南粤”,越与粤通,也简称粤,泛指岭南一带地方。春秋战国时代,岭南与吴、越、楚国关系密切,交往频繁。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军基本上占领岭南。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象郡、南海”3个郡。今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属南海郡。秦末,南海郡尉任嚣病危,委任龙川县令赵佗代职。任嚣死后,赵佗即起兵隔绝五岭通中原的道路。秦亡之际,赵佗武力攻并桂林、象郡,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武王”。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定南越。汉朝将南越地划分为南海、苍梧、郁林、和浦、交趾、九真、日南、儋耳、珠崖9个郡。东汉末,交趾部改为交州,除监察权外,还拥有军政大权,成为郡上一级政府,地方行政制度也就从郡县二级变为州、郡、县三级。
汉献帝建安十五年(210年),吴国的孙权任命步骘为交州刺史,率兵抵番禺。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步骘把交州州治从广信东迁番禺。吴景帝永安七年(264年),东吴为便于治理,又把南海、苍梧、郁林、高梁4个郡(今两广大部)从交州划出,另设广州,州治番禺,广州由此得名。
西晋时,今广东省腹地属当时的广州,粤北属荆州,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交州。南朝时州郡县增置颇多,废并频繁,增设的州、郡、县也多集中在粤中、粤西、粤北地区,粤东地区设置较少。
隋初,设广州、循州(今惠州)两个总管府统领诸州。隋炀帝废州为郡,改为郡、县两级,大加省并,今广东省境分属10郡、74县。唐初地方设州、县。岭南45州分属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5个都督府(又称岭南五管)。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年)以后,5府皆隶于广州,长官称为五府(管)经略使,由广州刺史兼任。肃宗至德六年(756年),升五府经略使为岭南节度使。懿宗咸通三年(862年),岭南道划分为东、西道,东道治广州,广东属岭南东道,这是广东省名中“东”字的由来,也是两广分为东西的开始。
五代十国时期,岭南为南汉王刘氏占据,行政区划基本上继承唐朝的建制。南汉升广州为兴王府,在州县稀疏的粤东和粤北,增置1府4州。南汉后期,全境共辖60州、214县。
宋朝对唐制有所继承又有所调整。粤西及海南岛裁撤8个州,而粤东、粤北除循唐制外,仍保留南汉所增置的4个州。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东路治所在广州,西路治所在桂州,广东大部分属广南东路,“广东”即广南东路的简称。
元朝地方行政制度分省、路、府(州、军)、县四级,另有道,是省以下、路府之上的承转机构。今广东省境分为广东道和海北海南道。广东道道治在广州,海北海南道道治在今雷州市。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清初承袭明制,地方行政机关分省、道、府、县4级,但将明时的布政使司正式改称为省。“广东省”名称正式使用。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广东省的名称和范围与清代相同,但将府直辖地及州、厅皆改为县,成为省、县二级制,并于省、县之间分区设置绥靖区。民国十四年(1925年)7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0月,日本侵略者侵占广州,广东省府撤退到粤北(今连州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民国政府把行政督察区分为省府直接督察区和专署行政督察区两种。省府直接督察的有南海、番禺等12个市县,专署行政督察区则分为11个区,共辖88个县。
1949年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全省共设珠江、东江、西江、北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9专区,共辖7市98县。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广东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原由中央直辖的广州市划归广东省管辖。此后,市、专区、县几乎年年都有调整。1979年,原属惠阳地区的宝安县改设深圳市,原属佛山地区的珠海县改设珠海市,均由省直辖。1981年,设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直接领导。1983年以后,开始实行市管县、乡镇管村的新体制。1988年,中央政府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另设海南省;同年,广东开始取消地区设置,另设18个地级市(后增加到21个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