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番禺”之得名,历来说法不一。主要有三:
一是“二山”说。《后汉书·地理志》、唐《元和郡县志》及《初学记》等,均认为县治有番山、禺山,因以为名。明朝黄佐《广东通志》载:“番禺县治东南一里曰番山,其山多木棉,其下为泮宫;自南联属而北一里曰禺山,其上多松柏。”又黄佐《番禺二山记》云:“二山相连如城,南汉时刘凿平。”番禺因二山而得名之说,相沿已久。
二是“一山”说,即番山之隅说。郦道元《水经注》载:“今入城东南偏,有水坑陵,城倚其上,闻此县人名之为番山;县名番禺,谓番山之禺也。”禺,即隅,指附近的地方。
三是“蛮夷之地”说。1953年在广州西村石头岗一号西汉前期墓中出土有烙印“蕃禺”二字的漆盒,1983年在广州象岗南越王墓出土有铸上“蕃禺”二字的汉式铜鼎。考古学家麦英豪在《广州城始建年代考》中据出土文物认为,秦至汉初,番禺的“番”,写作“蕃”,与“藩”通。即番蛮、蛮夷之意。《周礼·秋官》云:“九州之外谓之蕃国”。禺,犹隅,指区域、边远之地。秦汉之前,番禺一带僻处一隅,中原汉人视之为边远的蛮夷之地,因以为名。
以上三说,未有定论。历代省志、府志、县志,多持“二山”说。
【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在岭南设桂林郡、象郡、南海郡。番禺是南海郡的首县,并为郡治所在地。番禺建县自此始。
秦末,南海郡尉任嚣病危时召见龙川县令赵佗,谓番禺“负山险阻南海”,“可以立国”,并假托秦廷命令,委赵佗代理南海郡尉。汉高祖三年(前204年),赵佗自立为南越王,定都番禺。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南越,将南越地重新划为9郡,番禺仍为南海郡治。其后,汉朝廷为了监督各郡官吏,设了13个常驻监察机构,其中设在苍梧郡广信县(今封开县)的交趾部负责纠核岭南9郡。后来,交趾部改为交州,兼拥有军政大权,地方政权由郡、县二级变为州、郡、县三级。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逐渐形成后,东吴孙权占据长江中下游后,向南扩张略取交州,任命步骘为交州刺史。步骘东下番禺城考察,《水经注》对此记载说:“骘到南海,登高远望,睹巨海之浩茫,观原薮之殷阜,乃曰‘斯诚海岛膏腴之地,宜为都邑'。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迁州番禺,筑立城廓。”州治从广信迁到番禺后,平整番山北部,修复并扩建“佗城”。吴黄武五年(226年),分交州为交、广二州,广州由此得名,州治即设番禺。
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撤销南海郡,改番禺县为南海县,隶属广州总管府。仁寿元年(601年),改广州为番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州置郡,恢复南海郡,隶属扬州。
唐武德四年(621年)废南海郡,复置广州,再置番禺县(一说在长安三年,即703年,复置番禺县),县治设江南洲(今广州河南)。贞观元年(627年)置岭南道,广州属岭南道。长安三年(703年),置岭南五府经略使,总管岭南五府,复置南海郡。咸通三年(862年)岭南划分东、西二道,岭南东道治广州,西道治邕州(今南宁)。两广分东、西,自此始。
唐末,农民起义,群雄割据。后梁贞明三年(917年)8月,刘龑称帝于番禺(广州),国号大越,后改称汉,史称南汉,设兴王府。番禺隶兴王府。
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灭南汉,废兴王府,改为广南东区,置广州都督府。翌年,撤销番禺县,并入南海县。至道三年(997年)改广南东区为广南东路。皇祐三年(1051年)恢复番禺县,县治设城东紫泥港(巷)。乾道六年(1170年)改为广东路广州府。祥兴元年(1278年)广州改为翔龙府。番禺沿为府治。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改翔龙府为广东道广州路。上隶江西行省。至元三十年(1293年)改为广东道上路。皇庆元年(1312年)复称广东道广州路。番禺沿为道治、路治。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广东道广州府。洪武二年(1369年)改为广东行省广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改为广东布政司广州府。番禺沿为府治,隶广州府。
清顺治四年(1647年),设两广总督。地方政权分省、道、府、县四级。番禺属广东省广南韶道广州府,沿为省、道、府治。
民国元年(1912年),废广州府,番禺属广东省粤海道。民国七年(1918年)广州设市政公所,民国十年(1921年),广州正式设市。国民政府期间,番禺先后隶属广东省粤海道(广肇罗道)、中区绥靖公署、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县府从广州移至新造。抗日战争期间番禺沦陷后,原国民党县政府流亡三水、沙坪、威井等地(汪伪县府驻广州东山)。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县政府移治市桥,初在先锋巷谢氏祠堂,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初,移到现址。
1949年10月番禺解放,隶属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方军事管制委员会。1950年3月至1952年11月,隶属珠江地区专员公署。1952年12月至1956年1月,隶属粤中行政公署。1956年2月起,隶属佛山地区专员公署。1958年12月15日至1959年6月10日,番禺、顺德合并为番禺顺县,县治设大良镇,其间一度改隶广州。恢复两县建置后,番禺县府沿驻市桥镇。1975年1月,改隶广州市。1992年5月,撤销番禺县,设番禺市,市政府仍驻市桥镇。2000年5月21日,撤销番禺市,设立广州市番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