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国民党在西峰镇设立甘肃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陇东分区易名为庆阳分区,区署设在西峰镇,遂成立西峰市(县级),即以镇名为市名。1954年改市为区,1955年改区为镇。1985年5月,再次设立西峰市(县级),2002年6月,改为庆阳市西峰区。
【沿革】
西峰,夏商时属雍州之域,开发较早。春秋战国时期,地属义渠戎国,为西戎、北狄游牧之地。公元前272年,始入秦版图,属北地郡。
西汉属郁郅县。东汉时羌戎入侵,郡县皆废。南北朝属彭阳县(县治在今董志乡南庙村)。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彭阳为彭原(县治在今彭原乡彭原村)。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彭原划归宁州管辖。
元太祖至元七年(1270年),并彭原、安化入庆阳府。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复设安化县,直隶于陕西布政司。清穆宗同治十三年(1874年),设董志分县(县治在今董志乡政府所在地)。
民国二年(1913年),撤董志分县入安化县,遂改名庆阳县,隶泾源道。民国六年(1917年),西峰受陇东镇守使管辖(治所在平凉)。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国民党在西峰设立甘肃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7月28日西峰解放后,成立军管会。1950年,陇东分区易名为庆阳分区,区署设西峰,遂成立西峰市(县级),同年5月25日改县级市为区级市,归属庆阳县。1954年改市为区,1955年改区为镇。1985年5月,设立西峰市(县级),原庆阳县南部8个乡镇及原西峰镇辖区划归西峰市管辖,撤消西峰镇,增设寨子乡和南街、北街2个街道办事处。2002年6月,庆阳地区撤地设市,西峰随之撤市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