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60年12月正式设立兴安区。兴安区名来自“兴安台”地名。
【沿革】
1952年8月,矿区动工兴建兴安台竖井,并于小鹤立河西岸建设工人新村。1954年设立兴安台街道办事处,隶属鹤岗市管辖。1956年7月,兴安台竖井移交生产,人口迅速增加,逐渐形成以河西转盘道为中心的居民区,城市建设加快。1960年12月10日,鹤岗市升为地级市,设置西山、新街基、南山、兴山、兴安、大陆、东山、新一、新华9个市辖区。1966年8月31日,为了适应文化大革命的时代潮流,兴安区改称红旗区。1980年4月24日,恢复兴安区名称,隶属鹤岗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