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元年(1912年)7月1日设萝北厅设治局,民国三年(1914年)7月1日,萝北设治局改为萝北县。萝北县,以山得名,境内有托萝山(今名山),设治时因治所在托萝山北,故名“萝北 ”。“托萝”本系满语,为“桃”的意思,汉译音为“托萝”。
【沿革】
此地在周以前为肃慎地;汉时属秽地;后汉三国时期为扶余奴隶制王国的属地;后魏、北齐属勿吉地;隋时属靺鞨黑水部;唐时属黑水靺鞨;五代至辽属奥米国;金时属扶余路;元时为斡赤斤分地;属开元路管辖;明时为撒哈连地。
清初为瑷珲副都统辖地。 清末,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1906年3月8日)奏准,将绥兰海兵备道自绥化城移驻小兴安岭以东,改为兴东兵备道,今萝北县辖区均在其管辖范围内。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1908年8月5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托萝山北设置萝北直隶厅,归兴东道管辖。终因条件所限,从缓设置。
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元年(1912年)6月26日,经大总统核准,于7月1日正式裁撤兴东道,改设萝北厅设治局,设治员于是日在省城启用关防,7月16日“抵局任事”。民国三年(1914年)7月1日,奉令将萝北设治局改为萝北县,为二等县,隶属黑河道。县署设在原兴东道署。同时,将所属高家屯警察事务所改为高家屯佐治局。同年10 月,将高家屯佐治局改为绥东城县佐。民国五年(1916年)5月,将县境北部温河、保兴一带划出设置乌云设治局。民国六年(1917年)3月3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县境东部划出,设置绥东设治局。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
伪满大同二年(1933年)8月,萝北县公署迁驻兆兴(今肇兴镇)。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12月,萝北县划归三江省管辖。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6月,将宝泉保、梧桐保划归新设之鹤立县管辖。伪满康德八年(1941年)10月,萝北县公署迁驻凤翔村(今凤翔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萝北县隶属合江省管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县政府迁至兆兴(今肇兴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萝北县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设合江专区,萝北县划归合江专区管辖。同年10月,县政府移驻万财村(今凤翔镇)。1957年7月,鹤岗市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958年11月,将宝泉岭农场划归鹤岗市。1964年5月30日,将宝泉岭农场再次划归萝北县。1985年1月1日,萝北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11月6日,萝北县划归鹤岗市领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