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83年10月10日,赤峰市升级为自治区辖市,撤销赤峰县,改置赤峰市红山区。。
“红山”一名,系蒙古语“乌兰哈达”的汉译名,因赤峰市境内英金河东岸有一座棕红色的岩石山峰,蒙古族叫“乌兰哈达”,意为“红色的岩峰”或“红色的山峰”,故俗称“红山”,而雅称“赤峰”。“乌兰”意为“红色、赤色”,“哈达”意为“岩石”。
【沿革】
[清代以前沿革,参看“赤峰市”词条]
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 12月4日,析八沟厅,置乌兰哈达直隶厅,治所哈达街(今赤峰市红山区)。设通判1员,辖翁牛特、巴林、阿鲁科尔沁、克什克腾、札鲁特诸旗。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 2月3日,清廷升热河直隶厅为承德府,乌兰哈达厅改为赤峰县,隶属于承德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2月21日,清廷根据热河都统廷杰的奏请,升赤峰县为赤峰直隶州,治所在乌兰哈达。同时置开鲁、巴西(翌年3月17日改称林西)、绥东3县,其中开鲁、巴西隶赤峰州,绥东隶朝阳府。
民国元年(1912年),赤峰直隶州隶属热河都统。民国二年(1913年)7月18日,改赤峰直隶州为赤峰县。民国三年(1914年),民国政府设热河特别区,领热河道,赤峰县属热河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17日,以热河特别行政区改置热河省,废道制,赤峰县直属热河省。
民国十九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东北。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植溥仪建立伪满洲国。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2日,日军攻占赤峰县城。3月26日,今赤峰市所辖地区全部沦陷。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 1月,伪满洲国协和会赤峰办事处成立,后改成赤峰本部。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 1月1日,赤峰县并入翁牛特右翼旗。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伪满政权随之垮台。8月16日,苏联红军消灭日军敢死队,开进赤峰县城。8月24日,中共热河省委析翁牛特右旗地,置赤峰市,11月27日置赤峰县,均隶属新成立的热河省热中地委。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析赤峰县地置赤西县,亦属第二十二专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赤峰市并入赤峰县。11月,第二十二专区撤销,所辖旗、县并入热中专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分赤峰县复置赤峰市,赤西县并入赤峰县。
1952年5月,撤销赤峰市,并入赤峰县。1955年7月30日,撤销热河省,赤峰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管辖,1956年1月1日正式实施。1958年10月20日,撤销赤峰县,设立赤峰市。1962年10月20日,复置赤峰县,市、县分治。1983年10月10日,撤销昭乌达盟行政公署,撤销赤峰县和县级赤峰市,设立地级赤峰市,以原赤峰市(县级)改设红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