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明代嘉靖年间苏巴海(元太祖十八世孙)始创巴林部。明末清初,蒙古巴林部于此驻牧。后金天聪八年(1634年)分封诸藩牧地时定旗地域为巴林左翼旗、巴林右翼旗。清顺治五年(1648年),巴林部分为左右两旗,本地为巴林左翼旗,是为本地建旗之始。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8月,置林东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25日,林东县与巴林左翼旗政府合并,改称巴林左翼旗政府。1954年3月,巴林左翼旗改称巴林左旗。
巴林,系蒙古族部落名,意为阵地,“要塞”,“哨所”、“军寨”。蒙古语称东为左。
而"巴林"一词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说十三世纪初,驻守在阿尔泰山的蒙古部落在关隘要塞设十二座军寨,得名为“巴林”。一说元太祖十八世孙苏巴海(也作速把亥)称达尔汗诺颜,号所部曰“巴林”,苏巴海正式命名部落为巴林是在明万历元年(1573年)。所以“巴林”的演变是这样:初为一个军事组织,后成为蒙古部落名,并逐渐变成内蒙古的行政区域专名。
【沿革】
今巴林左旗,夏商至战国,为山戎、东胡地。汉至西晋,为乌桓、鲜卑地。十六国至隋,先后为契丹及库莫奚地。唐朝仍为契丹地,贞观前各族自成部落,或依附边政,或内向中原,行政辖属不定,贞观末列于府州,是为本地行政建置之始。
唐贞观二年(628年),契丹举部降唐,本地属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唐以大贺氏8部为基础设立10州,并置松漠都督府(今西拉木伦河北岸林西县樱桃沟古城址),本地隶属之。万岁通天元年(696年),松漠都督李尽忠叛唐自立,松漠都督府遂废,此后本地属突厥。开元三年(715年),契丹首领李失活率部归唐,唐于翌年复置松漠都督府,本地隶属松漠都督府,总辖于营州东夷都护府。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瓦解,契丹贵族涅里(又作泥里或雅里,耶律阿保机七代祖)重建遥辇氏部落联盟,本地为涅里亲领的迭剌大部,仍隶于松漠都督府。天宝十四年(755年),唐朝发生“安史之乱”,此后本地辖于回纥汗国近百年。回纥汗国被黠戛斯推翻后,于武宗会昌二年(842年),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在其首领屈戌的率领下重归于唐,唐视契丹为属国,承认屈戌可汗地位,授以“奉国契丹之印”。当时本地称“西楼”,为契丹“总知军国事”的于越王所在地。
唐天祐四年(907年),总管契丹部落联盟兵马大权的于越王耶律阿保机,经过部落选举的仪式取代了遥辇氏世为契丹可汗的地位,于正月庚寅在本地即皇帝位,是为辽朝开国之始。辽朝在本地的行政建置有上京(今林东镇南故城)和临潢府。临潢府为上京道之治所,设于上京皇城内,其中所辖祖州和临潢、长泰、定霸、保和、潞县、易俗、迁辽、渤海、兴仁、宣化等10县位于本旗境内。
金初沿袭辽制,本地仍称上京临潢府。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金都会宁府建号上京,本地改称北京临潢府,置北京路都转运司于此。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年),改北京为临潢府路,以北京路都转运司为临潢府路转运司,寻罢。从此本地免去京号。贞元元年(1153年),海陵王建中都于燕京,为置陪都,以大定府(即辽之中京)为北京,于本地置临潢府路提刑司,掌管一方刑狱事。同时改临潢府总管为府尹,仍兼本路兵马都总管。临潢府隶于北京路,领5县、37堡。5县为:临潢县、长泰县、卢川县、宁塞县、长宁县。
元太祖九年(1214年),成吉思汗在迭蔑可儿驻夏时,将西起今锡林郭勒盟南之阿巴哈纳尔,南达落马河(赤峰)东接扎鲁特,北至兴安岭南段的大片土地,分封给特薛禅之子按陈、火忽、册那颜等,本旗为特薛禅次子火忽领地。火忽一系长子在西域为将,次子无王封,其族众及所分农土皆由特薛禅长子按陈一系统领。按陈于太宗四年(1232年)由窝阔台汗赐银印封为河西王,命其统国族(指弘吉剌惕部众)。火忽族众隶属之。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应昌府升为应昌路,由按陈之孙济宁王管领,本地隶属之,为济宁王分地。成宗大德七年(1303年),全宁府升为全宁路,由按陈之曾孙鲁王碉阿不剌管领,本地改隶为鲁王分地。顺帝至正初(1341年),应昌、全宁2路俱罢,本地改隶鲁王马某沙王傅府。至正十四年(1354年),复置应昌、全宁2路,本地仍隶于全宁路,为鲁王分地。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四月,明朝于鲁王故地置全宁卫,本地隶属之。全宁卫不久即废。永乐后本地改属泰宁卫,隶于奴儿干都司。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明朝设置的泰宁、福余、朵颜三卫(称兀良哈三卫)为北元所破,属于喀尔喀万户内五鄂托克之一的巴林部兼并了泰宁卫,此后本地隶属北元巴林部,为兀良哈北境。
后金天聪二年(1628年),巴林部脱离北元归附后金。天聪八年(1634年),后金在硕翁科尔地方,为已归附的蒙古诸部划定牧地,始将巴林部划定在今巴林左右二旗及林西县的地面上。崇德元年(1636年)九月,巴林部被编成两个牛录旗,由巴林台吉阿玉石和满珠习礼分领,本地属满珠习礼旗。顺治五年(1648年),又在牛录旗的基础上将巴林部编为巴林2旗,本地为巴林左翼旗,隶于昭乌达盟。是为本地建旗之始。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清政府置乌兰哈达厅,本旗隶属之。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升热河厅为承德府,改乌兰哈达厅为赤峰县,本地汉民隶属赤峰县。
民国十二年(1923年),热河巴林垦务局林东垦务分局设立,本旗开始大量放垦蒙荒。民国十四年(1925年),于本旗贝子庙建立林东设治局,代行县政,隶于热河特别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8月,林东设治局正式升为林东县。自此,本地实行“属人主义”的旗县并存体制,旗辖原巴林左翼旗未垦之地,仍隶昭乌达盟;县辖巴林左右2旗全境,隶属热河省。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1日,日本侵占林东,本地沦陷。同年7月,撤销林东县,废除蒙旗札萨克制度,建立伪巴林左翼旗公署,隶于伪满兴安西分省(翌年11月改称兴安西省)。伪满康德十年(1943年)10月1日,伪满洲国并兴安各省为兴安总省,伪巴林左翼旗公署隶属之。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0日,日本侵略者败逃,伪旗公署垮台。13日,由林东地区上层人士和子章、马真吾等人组建了林东维持会,维护地方治安。同年12月1日,撤销林东维持会,由和子章组建了地方临时行政机构巴林左翼旗政府。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1日,中共热北地委于本旗建立第一个人民政权——林东行政委员会,和旗政府同属于热河省昭乌达盟行政委员会。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25日,林东行政委员会与巴林左翼旗政府合并,改称巴林左翼旗政府,隶属于热河省昭乌达盟政府。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1日,巴林左翼旗随昭乌达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1954年3月,巴林左翼旗人民政府改称巴林左旗人民委员会。1968年2月,成立巴林左旗革命委员会。1969年7月31日,巴林左旗随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1979年7月1日,巴林左旗随昭乌达盟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1年7月,撤销巴林左旗革命委员会,恢复巴林左旗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0日,撤销昭乌达盟行政公署,赤峰市升级为自治区辖市,巴林左旗隶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