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网】--由来已久
  网站首页   中国城市   山川古迹   文史典故   风俗节庆   海外探寻   日常词解  
网站首页 >> 中国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文章内容

苏州市吴中区


[日期:2014-12-28]   来源:www.Youlai19.cn  作者:【由来网】   阅读:2224次

【由来】
       1995年6月8日,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以原吴县行政区域为吴县市区域。2000年12月31日,撤销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区名称源于曾经的吴县。

【沿革】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建立吴县。秦初,吴县地域广大,包括现在的常熟、吴江、嘉兴等地在内。秦之后,吴县的地域、辖属屡有变化。至东汉末年,吴地属孙权割据地。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晋武帝灭孙皓,分天下为十九州,吴属扬州。晋太康四年(283年)县境北部析置海虞县(今常熟市)。宋、齐、梁、陈四代吴县均为吴郡。梁代侯景之乱时,吴郡一度还曾被称为吴州,后吴州、吴郡、吴县治所同驻一城。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吴州为苏州。开皇十一年(591年)吴县县治迁徙至横山(今新郭镇)。唐武周万岁通天元年(696年)析吴县东部地置长洲县,两县分境合城而治。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长洲两县均属浙江西路。清雍正二年(1724年),划长洲县东南部建立元和县,与吴县、长洲县合城而治。后又划吴县东山、西山建太湖、靖湖两厅。

       民国元年(1912年),复并三县两厅为吴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划吴县城区设苏州市(当时“市”是“县”的下级行政建制)。民国十九年(1930年)撤销苏州市建置,辖区复归吴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27日,吴县解放,市、县分设,析城区和郊区置苏州市,周围乡村为吴县,东山、西山及太湖湖区划建太湖行政办事处。1953年5月,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太湖办事处改建震泽县。1959年撤销震泽县,复并入吴县,隶属苏州专员公署。1995年6月8日,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县级)。2000年12月31日,撤销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相城区、吴中区。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贴吧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