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梁大同二年(536年),分信义县置昆山县。旧志称“以县有昆山,故名”。但昆山在何处有两说:
一说境内马鞍山即昆山。清《百城烟水》载“马鞍山,在城内西北隅……其形似马鞍故名。又以产良石(旧称巧石、灵珑石、玲珑石、昆山石,今名昆石)其质如玉,秀巧灵珑,故县名昆山。”。
二说山在华亭县内(今属松江)。昆山旧志俱称以华亭县内昆山而名。唐《吴地记》载“山,今在华亭县西北二十三里,盖割昆山之境以县华亭,而县名仍曰昆。”正德《松江府志》序述“因其他(昆山县)有马鞍山,俗误为昆。”《读史方舆纪要》载“昆山,在松江府西北二十三里,其西为长谷,亦曰华亭谷……。杜佑曰:华亭县以华亭谷而名……。山(昆山)之得名亦以陆机兄弟(陆机、陆云)生于此,取昆山出玉之义。萧梁置昆山县于山北,唐天宝中置华亭县,始移治马鞍山下”。
依据上述二说,县名因山而得已属无疑,山在何处?第一种说法似有离史实。
【沿革】
夏商时期,地属扬州。周,称娄邑,属吴国。战国夫差二十三年(前473年),越灭吴,昆山属越。楚威王(前339-前329)灭越,昆山属越。
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置疁县,属会稽郡秦置娄县,属会稽郡。秦二世胡亥三年(前207年),刘邦改疁县为娄县。因吴之娄门为名。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娄县属荆国。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娄县属会稽郡。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娄县属吴国。汉景帝四年(前153年)娄县属江都国。汉武帝元年(前121年)娄县属会稽郡。
王莽始建国年间(9年—13年),娄县更名娄治,以县有娄江得名,仍属会稽郡。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复名娄县,属会稽郡。汉永建四年(129年)娄县属吴郡。
三国至南齐,娄县属吴郡。梁天监六年(507年),分娄县置信义县,属信义郡。南梁大同二年(536年),娄县改名昆山县,改属信义郡,昆山县范围大致与秦疁县相同。陈时昆山属吴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信义郡、信义县、昆山县,两县地归苏州。开皇十八年(598年),复置昆山县,属苏州。大业元年(605年),苏州改为吴州;大业三年(607年),吴州改为吴郡,昆山均为属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吴郡改为苏州;天宝元年(742年),苏州复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吴郡为苏州,昆山均为属县。期间天宝十年(751年)分昆山县南部、嘉兴县东部、海盐县东北部置华亭县(后松江、上海)。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封钱镠为吴越王,昆山属吴越国苏州。后唐同光二年(924年),吴越置中吴军治苏州,昆山属苏州。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国除,改苏州为平江军,昆山属平江军。政和三年(1113年),升平江军为平江府,昆山属平江府。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1218年1月),析两浙西路平江府昆山县东部春申乡、临江乡、安亭乡、平乐乡、醋塘乡共5乡,置嘉定县(以年号为名)。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平江府为平江路,昆山属平江路。元贞元年(1295年)因户口增多,升昆山县为昆山州,仍属江浙行省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取平江路,改称隆平府,昆山县属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隆平府复为平江路,昆山州属平江路。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平江路改为苏州府,昆山州属苏州府。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昆山州为县,仍属苏州府。明弘治十年(1497年),析昆山新安、惠安、湖川3乡建太仓州。余下的昆山县仍属苏州府管辖清雍正二年(1724年),分昆山为昆山县和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
清雍正三年(1725年),分昆山县西北部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部将江南文将帅李文炳取昆山、新阳两县,为避南王冯云山讳,改昆山名昆珊,两县同属太平天国苏福省。同治二年(1864年)四月,太平军退走,复名昆山,与新阳县同属苏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仍名昆山县,属江苏省上海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省改设5道,昆山属苏常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直属江苏省。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省设13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2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无锡区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9月,省改设10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15日,日军占领昆山。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5月,直属日伪江苏省政府。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昆山直属伪江苏省政府。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政府倒台。同年9月,昆山属江苏省江南行署。10月,省撤江南行署,建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昆山为属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隶属不变。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13日昆山解放,属华东军政委员会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专署。1950年10月14日,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专员公署,昆山属苏州专员公署。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昆山属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1968年3月26日,苏州专员公署改称苏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4月13日更名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均为属县。1983年1月18日,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体制,3月1日撤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县属苏州市。1989年7月27日,撤销昆山县,设立昆山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