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五代周显德五年(958年)置通州,以其地据江海之会、为通吴越之路而名。清雍正二年(1724年)通州升为直隶州,为有别于顺天府通州(今北京通县),俗称南通州。民国元年(1912年)废南通直隶州为南通县。1993年1月8日,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市(县级)。以古代通州之名命名。2009年7月2日,撤销通州市,设立南通市通州区。
【沿革】
通州境域,初为长江口海域中几块相邻的沙洲,南北朝中期出水,唐末与大陆涨接,唐设静海镇制置院。五代初称静海镇。后周显德五年(958年)建通州,领静海、海门两县,属扬州。静海县辖有狼山、蔡港、西寨、石港、余庆五寨地。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改通州为崇州,又名崇川,属淮南东路;明道二年(1033年)仍称通州;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改为静海郡,不久复名通州,属扬州。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升为通州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复为通州,属扬州路,隶江北淮东道廉访司。
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静海县,通州直管静海本土,领海门、崇明两县,属扬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划崇明县归苏州府,通州仅领海门一县。嘉靖年间(1522~1566年),通州除州城外,分6乡6场。
清顺治二年(1645年)通州属江南省扬州府;康熙六年(1667年)起通州属江苏省扬州府;康熙十一年(1672年),因江岸坍没,海门废县为乡,并入通州;雍正二年(1724年),通州升为直隶州。为有别于顺天府通州(今北京通县),俗称南通州。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废通州直隶州,改称南通县,属江苏省。民国三年(1914年)5月,全省下式设立金陵、沪海、苏常、淮扬、徐海5道,南通县属苏常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北伐军进入江苏省,取消各道,南通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南通县为第七行政督察区驻地。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4月,南通县为第四行政督察区驻地。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2月2日,南通县全境解放后,划城区及港闸等地另置南通市,城乡分治。南通县政府移驻金沙镇,属南通专署管辖。1953年1月,撤销苏南、苏北两个行署区,建立江苏省,南通县属江苏省南通专区。1962年南通市升为省辖市。1971年4月南通专区改为南通地区,南通县属南通地区。1983年2月,撤销南通地区行署,属县并入地级南通市,南通县隶属南通市。1993年2月,撤销南通县,改设通州市(县级)。2009年7月2日,撤销通州市,设立南通市通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