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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


[日期:2014-12-20]   来源:www.Youlai19.cn  作者:【由来网】   阅读:2581次

【由来】
       古称海陵、吴陵。东晋义熙七年(411年)设宁海县,唐景龙二年(708年)置海安县,取"大海不扬波,海水永不泛滥"之意。

【沿革】
       夏、商、西周时期,海安一带属九夷(淮夷)之地。禹分天下为九州,海安为“禹贡扬州之域”。从周武王至周元王时,海安一带属吴国地域。春秋、战国时期,海安与周围数县均称“海阳”,今如皋、海安、泰州一带属吴国,地名为郧,在今海安立发桥一带。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灭吴,海安一带遂属越。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楚又灭越,海安又为楚地。

       秦统一中国后,海安属东海郡广陵县。汉初属东阳郡,初属东楚,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属楚国,次年属荆国,高祖十二年(前196年)属吴国。汉景帝三年(前154年)属江都国。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临淮郡,辖29县,海安属海陵县。汉元封五年(前106年),临淮郡上属徐州刺史部。东汉时,海安仍为海陵县地。汉献帝十八年(213年),曹操废海陵县。三国时期,吴国吕岱复置海陵县。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仍置有海陵县,属徐州广陵郡。晋安帝义熙七年(411年),分广陵置海陵郡,下属建陵、临江、如皋、宁海、蒲涛五县。宁海县即今海安县。宁海县比今海安范围大,不仅今海安部分地区在其境内,而且今东台、如皋、靖江及泰兴一部均在境内。南朝宋明帝泰始七年(471年)置新平郡,辖江阴、海安二县。齐武帝永明五年(487年)新平郡废,置齐昌、海安二县,此时海安县县城在今海安镇。

       从东晋至隋,宁海县一直存续未断,其辖境也有变化,北朝·周宣政元年(578年),蒲涛(今如皋白蒲)县废,临江县(今如皋石庄)并入宁海县。隋开皇九年(589年),如皋县也并入宁海县。此时宁海县包括今海安、如皋及如皋东南、西南以外地区。

       唐朝武德元年(617年),宁海县更名为吴陵县。不久宁海县并入海陵县。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年)分海陵县东境置海安县,县治设在今海安镇,是时如皋县属海安县。因海水侵袭,海安县东部被海水所淹,故唐玄宗开元十年(722年)海安县再度并入海陵县,上属扬州。唐大历元年(766年),淮南节度使李承实,忧海潮涨漫,筑堰以捍海,自楚州(今淮安)之盐城,入扬州之海陵,延袤142里,名为常丰堰。唐代中后期,海安仍隶属于海陵县。

       五代十国时期,海陵县东境设静海制院。南唐升海陵为泰州。后周显德五年(958年)泰州等地为后周管辖,海陵县属扬州大都督府泰州团练。

       宋元时期,海安地区大部分属海陵县,海安镇是海陵县重镇之一。宋太祖乾德五年(967年),属淮南道(至道三年改为淮南路)泰州军。宋神宗熙宁五年(1022年),改属淮南东路。南宋仍属泰州。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泰州路总管府,海陵、如皋二县属之。海陵县辖海安镇、角斜场,上属江淮行中书省。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泰州路总管府改为泰州,上属江淮等处行中书省扬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江淮等处行中书省改为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明洪武元年(1368年),海陵县省入泰州,上属直隶中书省扬州府,明永乐二年(1404年),隶属南京扬州府,海安镇、西场场等属泰州。

       清世祖顺治三年(1645年),泰州隶属江南布政使司扬州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隶属江苏布政使司。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隶属江宁布政使司。朝隆三十三年,析泰州东北境置东台县。至此,今海安县地域东南部在如皋县境内,北部在东台县境,中部、西部及西南部仍属泰州。

       民国元年(1912年),废旧制中府、州、厅为县,改泰州为泰县,海安地域分属泰县、如皋、东台,三县均属江苏省。民国三年(1914年)5月,江苏设五道,泰县、如皋、东台均属江苏省淮扬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道废,海安镇属泰县第八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新四军东进抗日,苏中地区先后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同年10月,泰县民主政府在海安镇成立。其辖区有雅周、海安、立发、李堡和蒋垛(今属泰县)、栟茶(今属如东县)6区。不久又增设海南、角斜、曲南3个区,属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翌年改为苏中行政公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泰县通榆河以东地区建立泰东行署(始称泰东办事处),3月改建泰东县,辖立发、李堡、角斜、栟茶等区。同年7月,泰县所属海安、曲塘、白米一带的通扬运河以北地区,建立“海曲白河北办事处”(简称泰北办事处)。10月,泰北办事处从泰县析出,建成独立行政区,直属苏中行政公署。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1月,泰东县并入东台县,隶属苏中第二行政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月,泰北办事处撤销,建立紫石县(即海安县),所辖范围南以栟茶河、通扬运河为界,北至富安,东抵李堡,西达白米。此后随着战争形势变化,县境与东台、如皋、泰县之间变动频繁。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苏皖边区政府撤销,成立苏南、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海安属苏北泰州行政区。1950年1月,划归苏北南通行政区。1953年1月,撤销苏南、苏北两个行署区,建立江苏省,海安属江苏省南通专区。1956年5月,如东县陈庄乡划给海安县。1959年4月,如东县旧场人民公社划给海安县。1959年冬到1960年春,围垦建海安盐场,1962年开挖北凌河,穿过盐场,致使盐场报废。

       1965年11月,如东、海安两县达成协议,从四十总到纳潮闸以西部分6454亩土地划归海安县,以东7000亩土地划给如东县。1971年南通专区改为南通地区,海安县属南通地区。1983年2月,撤销南通地区行署,属县并入地级南通市(1962年设立),海安县隶属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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