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初年置县,以县治位于襄水之阳而得名。2001年底,撤销襄阳县,成立襄樊市襄阳区,2010年12月更名为襄州区,以古地名命名。
至于襄阳城得名,据《荆州记》说“驾山而下谓之‘襄’”,襄阳城南岘山北麓的十里小河因而名叫“襄水”,襄阳城因此而得名。东汉应劭也这样解释说:襄阳“城在襄水之阳”。
另据《水经注·沔水》记载:“沔水又东,合檀溪水。水出县西南柳子山下,东为鸭湖……溪水自湖两分。北渠即溪水所导也……又北,径檀溪,谓之檀溪……西去城里余,北流往于沔,一水东南出。应劭曰:‘城在襄水之阳,故曰襄阳也。’是水当即襄水也。城北枕沔水,即襄阳县之故城也。”《元和郡县图志》也明确记载:“(襄阳)在襄水之阳,故以为名。”
【沿革】
西汉初年建县,以县治位于襄水之阳而得名。新莽时曾一度改称“相阳”,东汉复称襄阳。汉属荆州刺史南郡,建安十三年(208年)属襄阳郡;
东晋时,因雍州(今陕西一带)人避难流入襄阳等地,为安置流民,孝武帝于太元十四年(389年)以襄阳为中心侨置雍州;以后或属襄阳郡,或属襄州,至宋属襄阳府,元属襄阳路,明、清均属襄阳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襄阳府,襄阳县初属安襄郧荆道,旋改属鄂北道。民国三年(1914年)襄阳县属湖北省襄阳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襄阳县直属于省。民国十七年(1928年)襄阳县属湖北省鄂北行政公署。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设行政督察区,襄阳县属湖北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襄阳县属湖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公署。其间民国十九年(1930年)7月至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黄龙垱一带建立了襄阳县苏维埃政权,属鄂豫边区领导。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襄阳县爱国民主政府成立,属桐柏行政区公署第三专署及汉南办事处。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2月,属湖北省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共和国成立后,属湖北省襄阳专员公署。1968年8月改称襄阳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改称襄阳地区行政公署,襄阳县属襄阳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8月撤销襄阳地区,其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地级市),襄阳县改属襄樊市。2001年底,撤销襄阳县,成立襄樊市襄阳区。2010年12月9日襄樊市改为襄阳市,仍为地级市,襄阳区属襄阳市。2010年12月襄阳区更名为襄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