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思安为南漳县,以境内古南漳水(今漳水)而得名。据乾隆《襄阳府志》:“漳水,县南一百里,源出荆山。县之立名以此。”又据《明史》:“南有漳河,流入当阳县,合于沮水。”
【沿革】
春秋时期为罗国和庐戎国,属于荆蛮各部领地。 周桓王二十年(前700年)楚灭罗,继灭庐戎国,为楚领地。秦统一六国,在此置伊庐县,隶属南郡。
西汉时期,分秦之伊庐县而建中庐县,东汉时期,又分伊庐县建临沮县,中庐县,临沮县均属荆州南郡。三国时期沿用两汉之县名不变,但隶属襄阳郡。
两晋时期,沿用魏之县名,隶属荆州襄阳郡,到后期割中庐之南,临沮之北地区而建上黄县,也隶属荆州襄阳郡。
南北朝时期,刘宋沿用两晋之县名不变,但上黄县改隶荆州永宁郡。南朝齐,中庐县改隶雍州永宁郡。同时又分宋之上黄县建新安县、建武县、武平县、武昌县,四县皆隶属宁蛮府南襄郡。南朝梁,分齐之中庐县建安武县,中庐县后改为穰县,雍州襄阳郡。新安县、建武县、武平县、武昌县四县简直未变。西魏时分梁之穰县、安武二县建义清县、左安县、开南县、归仁县四县,隶属襄州总管府之归义郡。并梁之新安、建武、武平、武昌四县建重阳县,襄州总管府之南襄阳郡。后周并西魏之义清、左安、开南、归仁四县建义清县。改西魏之重阳县为思安县。两县均隶属襄州总管府之南襄阳郡。
隋朝沿用后周之县名,但隶属荆州襄阳郡。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思安为南漳县。
唐朝沿用隋之县名不变,但隶属称襄州。武德二年至四年(619年—621年)陆续分南漳和房州永清县(房州永清县在今保康县境)部分辖区置立荆山县、重阳县、平阳县、渠阳县、土门县、归义县六县,属重州。武德七年(624年)县域重整合并,此地只剩义清县、南漳县、荆山县、重阳县四县。贞观元年(627年)义清县、南漳县、荆山县属襄州,重阳县属迁州。贞观八年(634年),南漳并入义清。重阳并入荆山。开元十八年(730年),荆山县改称南漳县,属山南东道之襄州。
五代时期沿用唐之县名。北宋,改五代的义清县为中庐县,隶属京西南路襄阳府。南漳县也隶属京西南路襄阳府。南宋时期合并北宋的南漳、中庐两县,立南漳县。
元朝、明朝、清朝均称南漳县。元朝时隶属河南行中书省襄阳路。明朝时湖广布政司襄阳府。清朝时隶属湖北省布政司襄阳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襄阳府,南漳县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5月23日改设襄阳道,南漳县隶属湖北省襄阳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南漳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置“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襄阳县,辖襄阳、枣阳、宜城、光化、谷城、南漳、保康7县。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3月改称“湖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南漳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革命武装在山区建立南保兴宜县,与国民党政权并存,属桐柏行署汉南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第五行政督察区改称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南漳县隶属湖北省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后改为湖北省人民政府襄阳区专员公署。1950年隶属湖北省襄阳专员公署。1968年8月襄阳专员公署改称襄阳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改称襄阳地区行政公署,南漳县属襄阳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8月撤销襄阳地区,其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地级市),南漳县属襄樊市。2010年12月9日襄樊市改为襄阳市,仍为地级市,南漳县属襄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