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原名鄢县,汉惠帝三年(前192年)改为宜城县,最初称为“夷城”、“夷邑”,后因雅化,改“夷”为“宜”,故名,属南郡。1994年6月,撤销宜城县,设立宜城市(县级)。
【沿革】
夏朝时用自然分区将全国划为九州,宜城隶属豫州,称为巳阝国。西周时属于鄀、罗、鄢三个封国的土地。春秋战国时被楚所灭,在此设巳阝、罗、鄢3邑。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前278年)秦灭楚后,在此设三县,即巳阝县、鄀县、鄢县,属南郡。
汉惠帝三年(前192年)改鄢县为宜城县,而巳阝、鄀县不变。南朝宋大明元年(457年)废宜城县,置华山县,梁改率道县。西魏改华山县为汉南县。
隋开皇元年(581年)宜城又分属率道县、汉南县、上洪县,唐贞观八年(634年)省汉南入率道县,唐天宝元年(742年)改率道县为宜城县。宋属襄阳府,元属襄阳路,明、清均属襄阳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襄阳府,南漳县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5月23日改设襄阳道,南漳县隶属湖北省襄阳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南漳县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置“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襄阳县,辖襄阳、枣阳、宜城、光化、谷城、南漳、保康7县。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3月改称“湖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南漳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3月1日,为纪念抗日将领张自忠殉国,更名自忠县(1945年始沿用至1947年9月),隶属湖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2月以后,汉水以东地区隶属中共襄枣宜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后,汉水以西地区隶属中共荆钟宜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宜城全境解放,5月中共湖北省委撤销襄枣宜县、荆钟宜县,恢复宜城县建制,隶属湖北省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1970年襄阳专区改称襄阳地区,宜城县隶属襄阳地区。1983年8月撤销襄阳地区,其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地级市),宜城改属襄樊市。1994年6月,撤销宜城县,设立宜城市(县级)。2010年12月9日襄樊市改为襄阳市,仍为地级市,宜城市属襄阳市。县政府驻城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