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东汉建安初年(196年—204年)析余汗[gàn]县东境置上饶县,以其“山郁珍奇、上等富饶”而得名。1949年设立上饶、乐平2专区。1952年两专区合并设立鹰潭专区,旋改称上饶专区。1971年上饶专区改称上饶地区。2000年7月10日,撤销上饶地区,设立上饶市。
【沿革】
古属扬州,春秋战国时期为吴越楚之地。秦属九江、会稽、丹阳3郡(今玉山、铅山县部分属会稽郡,今婺源县属鄣郡),大部分属九江郡番阳、余汗两县,小部分分属鄣郡歙县,闽中郡东冶县,会稽郡太末县。
西汉为豫章、会稽、丹阳3郡(玉山、铅山县归属同秦,婺源改属丹阳郡)。高祖四年(前203年) 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六年,分淮南国置豫章郡。原属九江郡之番阳、余汗两县改属豫章郡。不久,改番阳为鄱阳。后割出余汗县兹乡西北部,增置鄡阳县(东晋后,鄡阳县境逐渐沦于鄱阳湖)。
新莽始建国元年(9年) 改余汗县为治干县。东汉建武元年(25年) 将治干县恢复余汗县名,属豫章郡。光和元年(178年) 割出余汗之乐安乡地,在银城设置乐安县(唐代改为乐平县)。建安十五年(210年),析豫章郡地设置鄱阳郡。余汗县由豫章郡改属鄱阳郡,原分鄱阳、余汗两县地所置上饶、葛阳等县也改属鄱阳郡。是年始建葛阳县(今弋阳),县治赭亭,地处葛溪之北,故名葛阳县,属鄱阳郡。三国吴属鄱阳、会稽、新都3郡。晋属鄱阳、新安、信安、建安4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鄱阳郡为饶州,后罢饶州复鄱阳郡。唐武德五年(622年)改鄱阳郡为饶州,是域属饶州、衢州、歙州。乾元元年(758年)析饶州之弋阳、衢州之常山、玉山3县置信州,是域属饶州、信州、歙州,隶江南东、西2道。
宋主属信州上饶郡、饶州鄱阳郡,隶江南东路。元主属信州路、饶州路及铅山州,隶江浙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分江西为五道,是域主属九江道饶州府、湖东道广信府。清沿明制。
民国元年(1912年)主属豫章道、浔阳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今上饶所辖各县直属于江西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分属江西第四、第六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分属江西省第五、六行政区。
1949年属上饶、乐平2专区,辖景德镇市和上饶、弋阳、横峰、铅山、余江、广丰、东乡、玉山、贵溪、乐平、德兴、鄱阳、万年、余干、婺源、浮梁16县。1950年乐平专区更名为浮梁专区,上饶专区增设县级上饶市。1952年上饶、浮梁2专区合并设立鹰潭专区,旋改称上饶专区。
1953年景德镇市升为地级市,由省直辖。1957年鄱阳县更名为波阳县。1958年浮梁县划归景德镇市。1960年上饶县并入上饶市。1964年恢复上饶县。1968年东乡县划归抚州专区。1971年上饶专区改称上饶地区。1983年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贵溪、余江2县划归鹰潭市。1990年德兴县改市。2000年7月10日,撤销上饶地区和县级上饶市,原上饶市改称信州区。2003年12月17日,波阳县恢复鄱阳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