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2000年7月10日,撤销上饶地区和县级上饶市,原上饶市改称信州区。区名源于唐乾元元年(758年)设置的信州,取意“诚信之州”定为区名。
【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为吴越楚之地。秦属九江郡余汗[gàn]县。高祖四年(前203年) 改九江郡为淮南国。高祖六年(前201年),分淮南国置豫章郡。原属九江郡余汗县改属豫章郡。新莽始建国元年(9年) 改余汗县为治干县。
东汉建武元年(25年) 将治干县恢复余汗县名,属豫章郡。东汉建安初年(196—204年)析余汗县东境置上饶县,以其“山郁珍奇、上等富饶”而得名,建安十五年(210年),析豫章郡地设置鄱阳郡,余汗县由豫章郡改属鄱阳郡,原分鄱阳、余汗两县地所置上饶、葛阳等县也改属鄱阳郡。晋初上饶并入葛阳县,后复置,仍属鄱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再度并入葛阳县,属饶州。开皇十二年(591年),葛阳改称弋阳。大业初废州置郡,弋阳仍属鄱阳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置上饶县,隶于江南道饶州。武德七年(624年),省入弋阳,乾元元年(758年),析置信州,复置上饶县属之。宋仍属信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隶于江浙行省信州路。明信州路改为广信府。洪武四年(1371年),广信府隶于江西布政使司。清沿袭明制,广信府仍隶江西。
民国三年(1914年),上饶县隶于豫章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上饶县直属江西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上饶县隶于江西省第六行政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县城上饶镇改称广平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3日,上饶县解放,广平镇及附近部分城区析出建立上饶市,隶于上饶专区。1960年3月,上饶县并入上饶市。1964年4月,上饶县重新分出,上饶市辖域仍同建国初。1993年5月,上饶县的沙溪镇、灵溪乡、秦峰乡、朝阳乡划归上饶市管辖,仍隶属上饶地区行政公署管辖。2000年7月10日,撤销上饶地区和县级上饶市,原上饶市改称信州区,隶属新设立的地级上饶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