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朝廷置兵高明砦(今明城青玉岗),因此地势高阜爽垲,兵砦处于山南水北的高而明亮之地(明,古义引申为“阳”,山南水北之地为阳),故称“高明砦”。明成化十一年(1475)分高要苍步、清泰等24都,置高明县,仍以高明砦得名。1994年4月18日,撤销高明县,设立高明市。2002年12月8日,撤销高明市,设立佛山市高明区。
【沿革】
今高明区,秦时地属南河郡,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朝廷置兵高明砦(今明城青玉岗),因此地势高阜爽垲,兵砦处于山南水北的高而明亮之地,故称“高明砦”。汉至西晋为为苍梧郡高要县地。
东晋元熙元年(419年)析高要县地置平兴县,县治在古城,属新宁郡,后省去。南朝北宋元嘉十八年(441年)复置平兴县,为南宋郡治(后称宋隆郡)。隋属信安郡,南属端州。南朝梁天监六年(507年)析平兴县置梁泰县。
隋开皇五年(585年)改清泰县,县治在清泰。隋大业元年(605年)清泰县废入平兴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平兴县、梁泰县。唐贞观元年(637年)清泰省入平兴县。
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平兴县并入高要县。元及明初沿袭未改。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分高要苍步、清泰等24都,另置高明县,仍以高明砦得名,县治在明城。万历五年(1577年)升泷水县为罗定州(领东安县、西宁县),直隶广东布政使司。至此,肇庆府领:德庆州(领封川县、开建县)、高要、四会、新兴、阳江、阳春、广宁、高明、恩平等1州8县。
清初沿明制,高明县清仍属肇庆府。肇庆府为广肇罗道治所,隶广东省。顺治六年(1649年)置开平县;雍正九年(1801年)置鹤山县,时肇庆府领德庆州及高要、四会、新兴、高明、广宁、开平、鹤山、封川、开建、阳江、阳春、恩平等12县。
辛亥革命后,高明县地隶属广东省粤海道。民国九年(1920年)废道后,高明县直属广东省。
1949年5月成立高明县县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8日,县全境解放。1950年1月高明县属西江专署。1952年属粤中专署。1952年5月至1954年6月高明、鹤山两县合署办公,县署设沙坪,属粤中行政公署。1954年6月两县恢复原建制,1963年高明县属佛山专员公署。1958年11月与鹤山县合并为高鹤县,县城设沙坪镇,属江门专员公署。1961年改属肇庆专员公署,1963年属佛山专员公署。
1968年3月成立高鹤革命委员会,属佛山专区委员会。“文革”后,1980年高鹤县改为佛山地区行政公署。1981年12月恢复高明县建制。1983年5月佛山撤地设市,高明县属佛山市。县城设高明镇。1994年4月18日,撤销高明县,设立高明市。2002年12月8日,撤销县级高明市,设立佛山市高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