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那曲”之名,因境内那曲河(怒江上游)得来。“那曲”藏语意为“黑色的河流”。1956年10月9日,设立黑河基巧办事处。1959年10月,设立黑河行政公署,为了不致与我国黑龙江省的黑河地区重名,1960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将西藏的“黑河地区”以藏语的音译更名为“那曲地区”,今“那曲”既为地区名,又为县名、镇名、区名、河名。
【沿革】
那曲地区明确见于史料最早的,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权,在汉文史籍中称之为羊同。在藏文史籍中,将这一地区称作“卓岱”,意为“牧业部落”,称这里的居民为“卓巴”,意为牧民,或“羌巴”,即北方人,或“羌日”,意为北方部落。在象雄鼎盛时期,象雄人将其地域划分为内、外、中三部。现在的那曲地区,大致属于中象雄和外象雄。
在7世纪前后,这一地区的东部地域归属于苏毗部落统治。后来,吐蕃部落逐渐强盛,统一了全藏,建立了强大的吐蕃王朝,藏北也被纳入其统治之下。松赞干布时期,将吐蕃分为四台和61个东岱(相当于千户),原苏毗部落故地设“孙波如”,共辖11个东岱。
宋朝(960-1279)以后,那曲和羊八井、帮仓(今当惹湖和昂则湖一带)、朗如(今班戈县一带)被称作北方四部落。元至元六年(1269年),元世祖忽必烈派出官员在自青海到萨斯加的主要驿道设置驿站,其中在前藏设置驿站7所,驿道穿越今那曲的巴青、索县、比如、那曲及当雄一带,并派蒙古军士屯驻藏北,以后形成霍尔三十九族的藏北蒙古人势力。
17世纪至18世纪初属和硕特蒙古政权,并在腾格里湖(纳木错)驻扎蒙古骑兵震慑全藏。清雍正三年(1725年),清政府设青海办事大臣,委任第十二代“霍尔王”赤加吉钦总管三十九族,直属理藩院夷情衙门。清雍正六年(1728年),清廷在拉萨设驻藏大臣办事衙门。清雍正九年(1731年),勘定青藏地界,古拉山脉南北两麓诸部落,分归驻藏大臣和青海办事大臣管辖,三十九族划归驻藏大臣直管,同年清查各部户口,并向驻藏大臣衙门支差。清朝乾隆十六年(1751年),清王朝派兵平息了珠尔默特那不扎勒事件,并在那曲建立坎囊宗,归属于噶厦直接统治,坎囊宗由堪布(即宗教头领)和囊索部落头人联合行使管治权,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那曲还有一部分地区归班禅管辖。到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共有八代“霍尔王”,均受清政府册封委任。
辛亥革命前后,中央王朝势力衰落,噶厦得以将历史上由驻藏大臣直管的达木及三十九族地区收归己有。第九世班禅被迫前往内地后,噶厦又强行接管了班禅属区。至此,藏北地区自吐蕃王朝崩溃以后,第一次全部置于西藏地方政府的直辖之下。1942年(藏历水马年),西藏地方政府撤销霍尔基,在藏北设立绛曲基巧,即那曲总管公署,治辖藏北牧区和拉萨以北的14个宗。
1950年10月,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东部首先获得解放,次年3月,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宣告成立,原属噶厦绛曲基巧的聂荣宗、索宗、巴青宗、比如宗、拉日宗、尺牍宗、色扎宗、丁青宗隶属该委员会第一办事处(驻丁青),此后,各宗的人民解放委员会也相继成立。与此同时,那曲的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由噶厦绛曲基巧管理。
1952年3月十八军独立支队主力2000余人护送班禅大师经藏北返回后藏,那曲原属班禅的领地,也返还班禅。1953年1月,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黑河分工委成立。1956年10月9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立黑河基巧办事处。1959年民主改革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对藏北的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黑河基巧办事处下辖九个县。1959年10月,筹委会决定撤销各地基巧办事处,设立行政公署,次年2月,黑河专员行政公署成立,1965年更名为那曲行署。1985年成立尼玛县,2012年成立双湖县,至此那曲地区辖十一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