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旧名纳仓、香沙宗、申扎宗。1960年设申扎县,驻甲觉低布。“申扎”,藏语意为“皮火筒状山沟前”。
【沿革】
申扎古称纳仓德巴(部落、聚落之意)。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纳仓德巴改为申扎宗,宗本(相当于县长)由藏政府直接委派。当地人不满藏政府这一做法,为了缓和矛盾,藏政府在宗本之下设立了一个佰本(相当于区长),一个措本(部落头人),一个嘎本(相当于村长)。佰本、措本、嘎本均选择当地人担任,建立了六合会议制度。名义上遇事由宗本、佰本、措本、嘎本6人共同协商决定,实际上大权操纵在宗本1人手里。1959年前,申扎宗一直由噶厦政府统辖。
1959年,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将原申扎宗和后藏达那伦珠则谿卡的雅木地、巴扎、准布、塔尔玛、加龙等部落,谢通门谿卡的堪巴查桑、新沟两部落和多巴、卡彭、多瓦、卓瓦等部落合并为申扎县,县址在原宗址所在地,隶属那曲地委、专员公署。1961年县址迁至甲觉底布至今。1968年5月25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县人民政府。1977年文部、甲谷、帮多、吉瓦、卓瓦五区划出,建立了文部办事处(县级单位);1977年3月将申扎县的尼玛区、申扎区的嘎错公社划归双湖办事处(县级单位),均直属那曲行署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