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957年10月,建立东汤林业局,1958年8月东汤林业局改为东风林业局。1960年3月,设立东风区。1983年12月24日,东风区更名为汤旺河区。汤旺河区,以境内的汤旺河得名。“汤旺”为满语“春光”之意,言其这是一条充满春光的河。
【沿革】
1957年10月,中共伊春市委决定建立东汤林业局,由伊春工作公司负责筹建,并设立东汤筹备处。1958年6月14日,伊春市委确定由乌敏河林业局承建东汤林业局。是年8月,原筹备处与乌敏河承建单位合并,借用“东内压倒西风”的“东风”二字将东汤林业局改为东风林业局。1960年3月,设立伊春市东风区。1962年12月17日,东风区并入新青区。
1964年6月23日,撤销伊春市,设置伊春特区。同年12月21日,恢复东风区,同时区人民委员会与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东风区为县级单位,隶属伊春特区。1967年5月5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员会,伊春特区随之撤销,东风区隶属伊春市。1970年4月1日,伊春市改为伊春地区,1979年12月14日,撤销伊春地区,恢复伊春市(地级),东风区隶属伊春市。1983年12月24日,东风区更名为汤旺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