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以美溪火车站为名,设美溪村,1953年春设置美溪镇。1957年年11月,美溪、大丰、五道库3镇合并,设立伊春市美溪区。美溪,意为“美丽的溪流”,指横贯全区的汤旺河。
【沿革】
原属汤原县管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名为集贤村,隶属汤原县管辖。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设美溪村,归南岔区管辖,仍然隶属汤原县。1950年8月,建立美溪林业分局。1952年10月,美溪村和美溪林业分局随南岔区一同划归伊春县管辖,翌年春设置美溪镇,隶属伊春县第一区。1955年8月,撤销美溪镇,设置美溪区。1956年12月,复设美溪镇。1957年7月26日,伊春撤县设市,同年11月,将美溪、大丰、五道库3镇合并,设立伊春市美溪区。
1958年11月,改为美溪人民公社。1962年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大西林区并入美溪区。1964年6月23日,撤销伊春市,设置伊春特区,同年9月,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美溪区与美溪林业局合并,隶属伊春特区。1967年5月5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员会,伊春特区随之撤销,美溪区隶属伊春市。1969年10月13日,将美溪区管辖的西林地区划出,设置伊春市西林区。